曾經,她是我的唯一。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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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她,對外看起來總是相當有自信。每天的外出服裝,從頭到腳,包含髮型、帽子、手飾、耳環、圍巾、腰帶、鞋子等等,一定有搭配過。如果是洽公開會,化全妝;朋友聚餐,則上淡妝。她一登場,就是豔光四射,不是張狂的俗氣美,這點倒可以從小細節看出她的美感與獨特品味。
長相出眾,水汪汪的大眼,天生就有著聰慧靈敏的眼神。更絕的是,她機智的談吐完全配得上她靈動的眼神,總有本事一開口就讓人喜歡她。原本就伶牙俐齒的她,從小到大都喜歡閱讀,加上多年做生意的經歷,見多識廣,可以聊天的題材和範圍之廣,超乎一般人所能想像。讀書多的人不一定口才好,她卻是能讀能寫還能講。
她曾經問過我,從小到大,有沒有崇拜的女性形象。我搖搖頭說,沒有。其實在我心中,早已默默把她當成模仿的對象,幾乎奉她為全知全能女神。直到我受傷生病之後,再也沒有跟她連絡。
一是因為我需要專心養傷,身上的疼痛讓我沒有多餘心力去關注外界人事物。二是透過養傷的這段期間,我好像開始慢慢長出自己的想法。 說來好笑,以前有她在旁邊,我就自動隱藏自己,凡事問過她的意見想法,包含如何安排平日行程、見什麼朋友、吃什麼餐廳都由她做決定。
她很像是露思在徵文內容中提到的「人生中我們總是有一些榜樣,他可能是某段時間自己認同的人。」是的,我可能走過那段時間了。赫然發現,女神跟我們一樣肉身是人,只是她有的脆弱和難過,從不給外人看到。而我,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不敢表達真實自己想法的傻妞,更不用透過追隨她來掩蓋我的自卑。我感謝她,曾經為我付出許多時間和引導。謝謝她在我生命裡,駐足留下一段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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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黃皮膚的吉普賽人露思 舉辦徵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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