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神鵰俠侶】黃蓉女俠之名的污點
黃蓉在神鵰中有女俠之名,輔佐夫居郭靖抗擊蒙古大軍。為報楊過恩情可以不顧自己性命,把人頭給小龍女帶到絕情谷換解藥,甘冒生命之險為楊過取得半枚絕情丹。如此捨身為人,很值很欽佩。但如果要女兒受苦,黃蓉可不願意了,即使女兒闖下彌天大禍,也沒有嚴罰她。換句話說,面對犯錯的女兒,黃蓉選擇了包庇。
郭芙與傷重的楊過一言不合,吵起架來,郭芙盛怒之下斬了楊過右臂。郭靖黃蓉為女兒斬人這事,大吵起來。黃蓉為女兒辯護,說楊過拿了孩子去換解藥,郭芙沒有做錯,還說換成是自己,會把楊過的左臂也斬了。郭靖不相信楊過會拿孩子換解藥,更對黃蓉包庇女兒的說詞感到十分忿怒。此時的黃蓉犯了在桃花島的舊毛病:不求真相,沒有細究前因後果,就把楊過當成壞人。 明知郭芙闖下大禍,還叫郭靖饒了郭芙,這已經是赤裸裸的包庇。越想越覺得這種不理性又盲目的愛非常恐怖。
後來弄清真相,楊過非但沒有想要拿孩子換解藥,而是不顧性命在救小孩,黃蓉知怪錯了楊過,郭芙還斬了楊過手臂,黃蓉雖「 深感歉仄」,卻沒有想要懲罰女兒的想法。郭芙在斷臂事件中至少犯了三個錯:錯怪好人,恩將仇報,傷害無力之人。做了如此不仁不義之事,黃蓉只要求郭芙跟楊過道歉,除此之外沒有任何懲罰……而郭芙還不願意跟楊過道歉,黃蓉只是「臉一沉」,再跟她解釋,可郭芙就是不願承認自己怪錯了楊過。換成是郭靖,早就一巴摑下去,再捉住郭芙要她跟楊過下跪磕頭道歉。
黃蓉不會教女兒是一件事,包庇女兒是另一件事。郭芙如果沒有犯大錯,她極其量就是一個不討喜的公主病患者,現實社會裡就不缺「公主」「王子」。但郭芙做錯了事,而且錯很嚴重,卻不用負上任責任,黃蓉只叫她向楊過道歉。郭靖想要郭芙「一臂賠一臂」,還沒弄清真相的黃蓉不願意,弄清真相後黃蓉還是否願意女兒一臂還一臂?以她盲目的愛女之心來想,她大概是不願意的。也就是說,她要繼續包庇女兒。包庇的後果就是郭芙沒有學到任何東西,繼續無理傷人,下一個受害者就是萬獸山莊的史老五。
如果黃蓉包庇女兒之事在江湖流傳,她還能否有「女俠」之名?雖說黃蓉還是有仁義之舉,但她包庇女兒之舉為令她女俠之名有了徇私的污點。
個人腦補了一下,假設郭芙斬楊過之事被忽必烈知道,他肯定會加以利用。把消息傳遍中原武林還有襄陽城,說「郭靖黃蓉女兒斬好人一臂,郭靖黃蓉徇私包庇不罰」,如此一來就可以動搖郭靖與黃蓉在江湖的威望,也能動搖襄陽守軍的士氣。假如郭靖認為不斬郭芙一臂無法定軍心,黃蓉會如何應對?一邊是國家大事,一邊是犯錯親生骨肉?她可能會私下放走郭芙,但包庇之名無法擺脫,無法定軍心;若不放走她,又不捨得讓女兒斷臂。思慮一番後,大概她會以自己一臂替郭芙捱一刀吧。所以說,如果要讓郭芙受到應有的懲罰,就要先使黃蓉不能干預
不得不說,金老把一個聰明人因為女兒而變得不理智,還有盲目的愛女之心寫得非常生動,實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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