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d-to-know basis
寫一個不能在陽光底下曝光、見不得光,但對你而言很重要的一個秘密。
會議中,我報告好後,部長問了我很多跟進問題。
我心想,那些問題不都是之前組長已經和你討論過,而你也已經首肯了的嗎?沒有你首肯,我們怎麼敢在大會上作出部告呢。為甚麼現在忽然失憶般在這個大會上追問,好像我們從沒有和你討論過?那些問題我們已經和你報告和討論過的啊。
我想到的只有,部長想在這個大會中為難我。
我繼續維持平和的語氣和表情向部長陳述那些我們早已陳述過的問題與結論,小組組長也在一旁幫著我——他當然要幫,否則在這個大會上他的部下被部長問到口啞,他不是顏面掃地嗎。
一直維持微笑的部長在眾人面前對我一番刁難過後,最終放過了我,還說了一句「你們下次想清楚點才報告嘛」。
我面上不動聲色,心中大大聲說了一句粗口。
會後,一個下屬輕輕向我點了一下頭,微笑一下以示支持。下屬是和我一起落手落腳做那份報告的,我的苦處她當然全部都知道。
下屬後來有問過我,為甚麼部長對大家都那麼好,但總好像硬是要針對我。
我微笑著,沒有回應。
部長?對大家好?我只可以報以一個苦笑/奸笑/無奈的笑。
大部份人以為部長不喜歡我,是因為我不懂得奉承。我的確是不太會奉承,但我很有信心自己亦沒有刻意使上司討厭我。和我合作過的眾多上司,他們可能不喜歡我,但從沒有一個上司會如此「討厭」我。
這樣說吧,部長討厭我,不是因為工作。
是因為她喜歡我的男朋友。
這件事沒有現在的同事知,只有幾個個舊同事知道,但我們都已經不再同一個部門公作了。
那時,部長只是小頭目,連組長也不是,而我更只是初出茅廬,在小組中認識了男朋友。我們當時交往得很低調,只有和我十分親近的同事知道此事。與他開始交往後我才知道,與我同級的男朋友曾經與小頭目(即現在的部長)交往過。而小頭目更是男朋友的家族朋友!!!
那時我心想,既然他們已經分手,應該沒有所謂吧?
我還是太天真了。
小頭目辦事能力不錯,又十分懂得奉迎,升遷十分快。不久之後,我就成為其下屬。一般情況下,公司會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但由於其他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我無從反對。在她手下工作的大半年裡我簡直是生不如死。她永遠微微笑,但從她的行為我知道她並不如表面那麼親切與不易近人——她多次刻意把工作上的問題推到我身上,又對我做的東西特別吹毛求庛。
與男朋友分分合合,原因很多,其中一點是我發現男朋友與小頭目藕斷絲連。也許他也不清楚自己喜歡哪個更多吧。
後來男朋友和我再在一起,他告訴我還是喜歡我,與小頭目的關係只限於「家族朋友」。
那時起,我決定不再理會男友與小頭目相處的事情,而他也不會特別告訴我。
知道我們事情的朋友問我:「究竟A(男友)與Y(當年小頭目/現在的部長)現在是甚麼關係?他們正式分開了嗎?」
我說:「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友人不解。為甚麼我會容許我男朋友與另一個女人有著不清不楚的關係卻不去搞清楚?我們都不是十五二十歲,是不是應該想一想將來?如果他仍與小頭目一起,我是不是應該去找另一個人,而不是留在他身邊。
可是,我真的不想知道。
他很大男人,也不是十分瞭解我。我們的生活習慣也不十分配合。我們拍了拖那麼久,他也從來沒有提過「結婚」這個議題。我們只是一星期出來約會兩至三次,間中談點無聊事,就這樣而已。我也不會向他講起部長與我在工作上的恩恩怨怨,那只會令我更煩躁。
在日復一日孤單的工作與生活中,有一個人願意與我說說笑,談談天,並自稱是我「男朋友」,對我而言而足夠。與他一起,並不是有多愛多喜歡,我也不是特別在意部長與他還有沒有任何關係……我只是想有個人在身邊罷了。
這是不是就是傳聞中的「寧濫勿缺」?有點像,但又好像不是……
早陣子,碰見了曾經令我心動的一個男人。當年因為很多原因,我們錯過了。我知道,他結過婚,最近又離了婚。我們對望的一刻,我知道,他仍對我有好感。我告訴自己,如果我再碰到他,而他沒有女伴,我會嘗試與他發展。
那麼男朋友呢?
與他分手囉。我一直都在想甚麼時候與他分手。不過,既然沒有(未有)另一個人,就先拖一拖吧。
因為沒有婚姻,沒有承諾,我們隨時可以分開。這個念頭對我而言很重要,否則我不可能繼續留在他的身邊。我男朋友一直以為他對我而言很重要,他沒有想過我會離開他,他以為我不可以沒有他。
但事實上,我不離開他,只是因為我懶。我懶得再走到「市場」上看與被看。
對,他真的很不瞭解我。
這個秘密,對我而言很重要,但不可以讓男朋友知道,否則,就太麻煩了。
這是need-to-know basis。只有需要時才可以讓他知道。
到了分手的那刻,就是need to know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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