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移民台灣實用法規一覽
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相關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 條:用詞定義
第 23 條:外國人申請居留規定
第 23-1 條:外國人居留原因變更規定
第 25 條: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第 31 條:延期居留規定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之定義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 3 條:外國人延期停留應備文件
第 6 條:外國人持居留簽證入國,申請外僑居留證應備文件
第 7 條:外國人居留原因變更應備文件
第 9 條:外國人延期居留應備文件
第 10 條:外國專業人才離職而居留原因消失時,本人及親屬申請延期居留規定
第 11 條:外籍生畢業後,本人及親屬申請延期居留規定
第 12 條: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限不得逾一年之居留原因
第 13 條:依親居留者之居留期限規定
第 15 條:申請永久居留應備文件
第 16 條:投資移民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11 條:外國人申請尋職簽證規定
第 14 條: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第 16 條: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其親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第 19 條:各類外國專業人才及其親屬,取得永久居留者,五年入國一次即可避免永久居留被撤銷。
歸化國籍相關法規
國籍法
第 2 條: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要件
第 3 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規定
第 9 條:歸化國籍者,喪失原屬國籍規定
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無法列入合法居留計算之居留原因
第 6 條: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合法居留期間之算法
第 7 條:「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定義
第 8 條:申請歸化國籍應備文件
第 9 條:申請歸化國籍,免檢附相關文件之要件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26 條:各類外國專業人才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準用取得永久居留者之規定
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 11 條:因歸化取得國籍而尚未設籍者在國內申請護照應備文件
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2 條:歸化國籍者徵兵規定
工作權相關法規
就業服務法
第 46 條:外國人可從事之工作類型
第 48 條:外國人免申請工作許可之要件
第 50 條:外籍生工作規定
第 51 條:外國人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長期工作許可規定。
第 52 條:工作許可有效期限及展延規定
第 79 條:雙重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在台工作比照外國人之規定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 9-1 條:免申請工作許可之外籍配偶,「獲准居留」之定義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 4 條:可從事之工作類型定義
第 5 條:外國專業人才應符合之資格
第 5-1 條:外籍生及僑生以評點制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第 38 條:於外國人經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擔任主管之規定
第 39 條:前條雇主資格規定
第 39-1 條:外國專業人才之外籍配偶,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規定
第 43 條及第 44 條:外國人從事運動教練工作及運動員應備資格
第 45 條:前條雇主資格規定
第 46 條:外國人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規定
第 47 條:前條雇主資格規定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7 條:免申請工作許可要件
第 10 條:藝術工作者,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第 15 條: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其成年子女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3 條:外國教師之定義
第 4 條:外國教師資格規定
第 6 條:應備文件
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
第 2 條:外國人擔任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教師規定
第 3 條:外國人教授外國語文課程者,教授之語文相關規定
第 4 條:應備文件
國籍法
第 10 條:歸化者 10 年內不得擔任公職規定
勞職外字第 0950502128 號函
就業服務法第 43 條所訂「工作」之定義
勞動發管字第 1070507378 號函
無須申請工作許可之活動
勞職規字第0950026534號函
單一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免申請工作許可
勞退相關法規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7 條:勞退新制適用對象
戶籍相關法規
戶籍法
第 15 條:初設戶籍相關規定
第 26 條:結婚登記相關規定
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
第 3 點:結婚登記受理地點相關規定
第 5 點:結婚登記應備文件
稅務相關法規
所得稅法
第 7 條:居住者之定義
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
第 2 點:無身分證而持居留證或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國人適用外僑納稅義務人規定申報綜所稅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
第 3 點:持外僑居留證者,視同戶籍登記(持臺灣地區居留證者亦同)
外僑居留期間之判斷及來源所得之課稅方式(台財稅第 30456 號)
因工作或職務關係獲准居留者,按居住者扣繳率扣繳(無戶籍國民亦同)
外僑售地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條件(台財稅第 800464366 號)
外僑所有土地出售,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無戶籍國民亦同)
就學相關法規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 2 條:外籍生資格規定
第 7 條:申請入學應備文件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 2 條:僑生之定義
第 6 條:申請入學應備文件
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 3 條:以外籍配偶身分歸化國籍者,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