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空屋的問題-淺談
IPFS
關於台灣空屋嚴重的問題,老實說我一直認為這是個人和國家層次對立的問題
以私人角度來看,房子是我的,我用不用關其他人屁事
但是國家的角度來看,空置房屋既不出租也不販售,自身又沒有實際的使用,這是很嚴重的資源浪費
所以,以國家的角度本身就要遏止空屋過多的問題
執政者該怎麼處理這種衝突?
自古以來,執政者都被染上神性
我想,這一方面是因為方便統治,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執政者的兩面性
作為人性的一面理所當然地會以自己的利益集團為出發點
空置房屋既可以炒房價增加自我利潤,放置又沒有任何壞處
為什麼要設立法條限制自己
但是作為神性的一面卻需要以整體國家的角度這卻又呈現渾然相反的結果
所以執政不容易
不讓個人利益、派系利益大於國家利益這是執政者超越人性的一面
也是人們期待出現的執政者
恩,扯得有點遠
講回空屋的問題吧
其實以前我一直有一種疑惑,如果真的想遏止空屋
為什麼不直接立法
限制,如果空置房屋超過多久未使用,需持續繳納一筆罰款做空屋閒置罰款
並且把這筆罰款專門用來興建或購買新的房屋來放到市場出租壓制房價形成正向循環
真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得太簡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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