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不在他方,在路上。
二十一世紀的旅遊行業已臻成熟,高度商業化又便利,如果不在社群網站的個人介紹寫上興趣是旅遊,似乎就不是個稱職的現代人似的。
對旅人的想像,大抵脫不出幾個刻板印象,諸如——拖著大大的行李箱、掛著單眼相機、墨鏡、草帽,簡便又不失禮儀的穿著。
我來我看我征服。現代旅行彷彿有一種近似於此的氣魄,週轉各國本身逐漸取代了目的,走馬看花的行程,打卡、限時動態,都是展現個人去了哪些景點的手段。
背後也是某種迷思,去了更多國家更多地點的人,好像就是比較高人一等。
我個人國外旅遊的經驗乏善可陳。總是有太多諸如沒錢沒時間沒辦法的藉口,而延宕了計畫。說實在當然很羨慕可以三不五時出國玩樂的人。
書中也有描述,厭倦速食化旅遊行程的當代人們,隨之發展的是深度旅遊。
然而,從另一個面向來看,便是將文化作為商品去販售。而實際體驗到的文化經驗和欲體驗的文化本質之間的微妙關係,也就不言可喻了。
「機場,最自由也最不自由的現代空間,一個最具全球化代表的地點。」
勒瑰恩的《轉機》當中也有類似的描述,機場是一個看似哪裡都能抵達卻哪裡都無法到達的地方。
正也因為如此,在機場時能有更多更自由的想像,對於離開、對於即將展開的行程,更老套卻永遠都會思索的,對於存在的意義。
「你累積了許多飛行
你用心挑選紀念品你收集了地圖上
每一次的風和日麗」
——陳綺貞《旅行的意義》
多數人應該或多或少能哼上兩句。歌詞描寫的也是我好長一段時間,對旅行的想像。
說到紀念品,十多年前少數跟團旅遊時也曾買下不少複製的工藝品,在國外時總覺得好有趣好迷人一定要和朋友們分享,回到家後,彷彿魔法失效,最後都沒有送出,只能收在櫃子深處,黯淡紀錄著曾經有過的旅行。
「證明你真的去過你所描述的世界。證明你的眼界確實開闊,證明你的經驗果然豐豔⋯⋯」
「旅人的眼睛,點石成金。」作為旅人,我大概是沒有這方面的眼光吧。
「旅行勾起旅人想要進一步瞭解世界的慾望。」旅行的意義之於作者,是可以脫離當下所處的時空,冷靜清醒的做一個旁觀者。
那旅行,對你我又是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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