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icitor 這個單詞是 “律師” 也是 “推銷員” 嗎?
我的律師朋友 @.大河對岸的小王 雖然人在中國,接觸的案子都不需要英語,卻經常自學英語背單詞。幾天前她發信息問我:扇貝英語生詞APP上說 solicitor 這個單詞也有 “推銷員” 的意思,這是真的嗎?!這讓當律師的她感到有點錯愕。
solicitor 是英國法制度下的 “事務律師”,他們是跟 barrister “大律師” 搭檔的。
英國的事務律師 solicitor 和美國的推銷員 solicitor 有什麼共同點呢?
solicit 動詞,意思是 “兜售、兜攬生意、向人提出請求”。這個詞的重點就是 “主動出擊” 而不是等著生意上門 。
由動詞衍生出的 solicitation 名詞,其中的一個意思是 “拉”,也就是 [妓女] “拉” [客] 的那個 “拉”。(solicitation 是刑事罪名)其實仔細想想,“拉客” 也是一種主動出擊嘛!哈哈哈哈
那麼 “拉客 solicit” 和 “事務律師 solicitor” 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呢?
在英國法制度下,當客人需要找律師的時候,跟客人接洽的是事務律師。如果案子繁瑣需要上庭,事務律師才會再去代客人委託大律師,大律師和事務律師搭檔,由事務律師做事前準備工作,上庭時則由能言善辯的大律師負責把案情以最有說服力的方式呈現出來,由法官或陪審團裁定。
也就是說大律師其實是不跟客人直接聯繫的!大律師都是自由業,他們平時在辦公室等著事務律師上門找他們上庭打官司。
所以,大律師平時等生意上門!而事務律師作為跟客人直接打交道的那位則會努力開發業務,事務律師可能刊登廣告或用其他方法找客人,他們會努力說服客人委託他們代理客人的案子。
或許就是因為事務律師的商業模式是需要努力主動開發業務,他們 solicit clients for business “主動出擊” 爭取委託,所以叫做 solicitor 。
(以往大律師的商業模式都是被動地等生意上門,不過近年來有些大律師的商業模式也逐漸改變,現在也不乏有大律師打廣告的了)
美國法律制度雖然源自英國,但是他們取消了 solicitor 和 barrister 的區分,律師的職稱也改成了 attorney。雖然名義上沒有事務律師和大律師的區分,不過實際上仍然術業有專攻。在美國,也不是每個律師都出庭做訴訟案件,經驗豐富的出庭訴訟律師 litigator 收費高昂,而如果客人只需要簡單的法律咨詢或發律師信給鄰居討債,直接到巷口找萬事通律師就行啦!
© 2021-2024 Kenny Wang, PhD 語言學博士、法庭口譯員(Certified Specialist Legal Interpr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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