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時代究竟是不是「鄉愁」?
2020-04-22 21:30
退博一周多了。今天突然想起來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一條博文(回憶的大意,很粗劣,下文是經過本人轉寫的版本……):
「古希臘時代和春秋戰國的先哲都是說理的好手。區別在於,希臘哲人要說服城邦的民眾,而春秋諸子則要說服國家的君主。這種差別在今日依舊彰顯自身。」
該博熱評第一是一條回擊,大意是說這種說法荒謬透頂,並舉出一個範例自我論證:「希臘的民主和今日的民主有質的不同,中國的上古時代堯舜禹也是禪讓,今天的中國民主也是『禪讓』,但此二者其實沒有任何內在的關聯。西方的古典與現代也是如此。」
我把這個說法比作古典時代的鄉愁論,大意是說古典時代是早已遠逝的陳年舊事,現代社會的根基當另尋別處。這個說法成色如何?私以為後半句大約如此,但這個類比總體上還是相當糟糕的。古典共和主義當然不是鄉愁,現代社會的政治形態當然是從古典時代繼承文明的遺產,問題不是「有無」而應該是「多少」。往大了說,中國社會的政治要上溯文明遺產,定是上溯不到堯舜禹的(是否夠稱文化遺產都極難說),但可以同樣指向西方古典時代。在這個意義上應該說,古典共和主義是現代社會(而非「西方」社會)的燈塔。遺憾的是,原微博下面似乎沒有任何對這樣說法的反駁。
我復盤這個回覆的博主的思想地圖,TA 大概是這樣想的:「自由當然是有古今之分,這種區分也即對應伯林的自由兩種觀念;但作為主導意識形態的自由主義總是從中世紀西歐的城市自治開始的吧?沒有宗教的式微,沒有世俗權威的擴張,公域和私域的劃分,權力和權利的劃分從何而來?所以自由主義當然是中世紀之後的文明產物,古典自由主義溯不到古希臘,西方政治的根基想必手短,伸不到古典時代。」且不說自由主義,這樣的想法對古希臘和羅馬的態度實在是太曖昧了,仿佛他們真實地存在過,卻又不知道他們存在的憑據何在,頗有一種面對夏朝時的無奈。
古典共和主義當然不是鄉愁,古典共和主義的民主就是現代社會的原教旨。雅典的民主與共和相伴相生,古典共和主義是伴隨著「反對君主制」才得以長成的。最高權力的民主性與法定性是共和尚在母胎裡頭就有的含義,共和的大統領是被法律任命的,而不是世襲的;共和的政府是法定的,因而是有限的。
早期雅典和西周、春秋戰國一樣貴族政治,當作為原始民主象征的新型國家官吏,執政官(Archon),誕生在雅典時,西方古典時代的君主制開始層層坍塌。大統領,也就是巴西琉斯(王的角色)被執政官取而代之,一切和君主制對立的新制度也就孕育起來,城邦的執政官就是對下負責的。更無論經過梭倫改革(594BC)、克里斯提尼改革(508BC),直到伯利克里的時代(前 5 世紀),雅典的民主制已經臻於成熟,整個雅典的政治風貌早已非同春秋戰國可比擬了。公民大會是最重要的公民機關,這標誌著城邦的最高權力已經掉頭轉向民主制;元老院本身是高度貴族化的,但隨著雅典的民主政治轉向也洗去了獨裁的特征;議事會完全由公民組成,人數最多的時候有五百人,服務於公民大會,決定進入公民大會的議程。民主政治在雅典從娘胎裡生下來時就是對民眾負責的,在這一點上原po說的千真萬確。
當然,如果把反駁的靶子對在「公民」其實是雅典極少數的一部分人上,那的確如此——但這是一個典型的稻草人謬誤。早期民主之所以「早期」,它當然是高度前現代的,暴民政治、素質低下、成本高效率低,這哪個不是可以豎起來的稻草人?討論這些應該另開新帖,「對民眾負責」和「對君主負責」的差別可不以這些為轉移。
在上面說的那些雅典民主的構成之中,最最最關鍵的,也即把西方古典時代和同時代的東方鮮明地區別開的,是最高權力的民主化。最高權力的行使機構是一個民主化的構成,換言之,是公民來集體行使國家權力,這不是現代民主的雛形,它還能是什麼?這是早期民主制度設計上的典範。
可問題在於,何以在雅典出現最高權力的民主化?
誠然,雅典民主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極其局限的,雅典民主的全面展開要到整個雅典歷史的後期了(精神的種子都可以展開自身,雅典民主分明也是在歷次改革中自我運動,這不恰恰說明全面展開之前的雅典民主已經帶有民主的全部形式和內容了嘛?笑,這是逆練 Hegel)。雅典的軍事改革是民主化的強大動因。貢斯當分析古代人的自由,他提到古代人的自由的聯結形式就是戰爭,現代人才逐漸以商業為紐帶重塑文明(《現代人的自由與古代人的自由》)。最初的雅典軍制的核心是騎兵,只有貴族才有馬,前 7 世紀斯巴達的密集軍制開始輸入雅典,騎兵變成重裝步兵,需要為數眾多的戰士。平民開始代替貴族成為主要的軍事力量。戰場擴大了公民的範圍,平民才如此廣泛地和城邦綁定,繼而推動雅典民主化的進程。選舉執政官等高級官吏的權利悉數轉向公民大會。
當然這些是後話。
要說古典時代的民主當然少不了羅馬。我以為單憑對希臘的文化與政治的解讀足以徹底反駁「鄉愁論」了,但加點羅馬的料似乎更生猛一些。雅典的政體非常強調民主,希臘公民以對民主的熱情而聞名;羅馬當然延續了許多雅典的政治制度,但它也受到了亞里士多德很強的影響。亞里士多德為人所知的是他主張混合政體,注重結合制約,在羅馬的政治結構中沒有「公民大會」這樣的最高權力幾個,國家的政治運作應當同時收益於君主、政治精英和民眾,這是羅馬式的古典共和。
羅馬人熱愛民主,但不偏愛民主。羅馬要對純粹民主的原則施以制約,因此羅馬人寫成了邏輯自恰的羅馬法體系,現代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都有羅馬法的影子;他們闡釋了個體與國家的關係,這樣一種積極的共和主義正在當代準備復興。就歷史與現實的關係而言,代議制、分權制衡、混合政體、高度發達的法治,這無一不是羅馬留給現代社會的遺產。
無論怎樣,古典共和主義的底線是民主與法治,西方古典從走出貴族政治那一刻起就已經和東方世界分道揚鑣。事實上,在現代性蒞臨東方之前的漫漫冗長的歷史裡,民主作為活生生的概念從來沒有在這裡落地過。它從來就是生於西方、長於西方的遠來和尚,這本是板上釘釘的事實,只是我們不敢這樣講出來,反而百般遮掩,試圖從歷史中挖出一些蛛絲馬跡。歷史攝入過量是硝酸,而這是《不合時宜的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