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法律顾问团义务协助被殴打、被抓捕人士维权索赔的公告
我们是关注社会公正的律师,志愿组成“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以下简称“新冠法律顾问团”),愿为疫情期间的所有受害人和家属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协助维护疫情受害者的合法权利。
我们法律顾问团看到近期多个城市的大学生和社区居民发起反对疫情封锁的抗议,我们认为民众的诉求表达方式合法、诉求内容合理。即使政府认为不合理,也应当耐心倾听并给出回应,并全程保障民众表达诉求的权利。
但,非常不幸又让人痛心的是,各地的和平诉求表达活动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回应,那些参与的民众反而遭到以警察为主的维稳力量破坏、羞辱、殴打和抓捕。
我们认为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和平集会和抗议表达的自由和权利,对这种自由和权利的任何侵犯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比如,
一、依照《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而和平表达诉求的人仅手里拿着鲜花或一张白纸,并无任何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更没有威胁到公共安全,却遭警察强行带离现场、抢夺手机、殴打等暴力行为。
很明显,违法的是警察。警察的行为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多款内容,比如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等,应依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一些地方政府动辄以“紧急状态”或“战时管制”为由限制商家经营、限制居民出行。自从2020年初的武汉“抗疫战”以来,我国还没有一个地方被依法宣布过进入“紧急状态”,更没有被宣布过进入“战争状态”,以此来限制民众明显违法。无论是居委会或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强制阻拦甚至殴打或抓捕有意出行居民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
所以,那些因正常出行或和平表达诉求而遭遇基层管理人员或警察辱骂、殴打、搜查、抓捕的居民,有权利通过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权并要求国家赔偿。
那些因和平表达诉求而被学校处分的同学也可以通过申诉或行政诉讼方式要求撤销处分、恢复学籍等。
若您或您的亲友中有以上被侵权遭遇,请将你的遭遇和诉求发送至顾问团秘书长罗胜春女士的电子邮箱(luoshengchungongyi@gmail.com),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的咨询解答、法律文字撰写、诉讼代理等维权、索赔服务。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
2022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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