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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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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階級(一)

李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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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道德,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究竟是誰說了算,難以一言以蔽之。我們無法央求人人皆有菩薩渡世的情懷,人人皆為聖人,但我們又必須在這世上好好的與他人相處,總要有個相對應的規則來遵循,因此,彼此就會協調出一套處世原則,來應對這個複雜社會的一切問題,而這個規則,卻又因為民族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詮釋,因此,道德往往會受到法律、習俗、儀式、文化、社會規範所影響,故而,在看待「道德」的層次上,必須要從各個角度來切入,以避免落入簡單的「是非」中。

由於,華人對於道德的觀念,長期受到儒家思想的薰陶。在其倫理文化的架構中,一個擁有良好道德基礎的人必須遵守三綱五常的規矩,另外,華人社會中對於良好品性之人之認定,必定遵守五倫八德之規範,是故,華人對於道與德的觀點,乃是根基於從自我的約束中,類推到家庭的和樂,進而到社會的和諧與世界的祥和。

所以,當今天新聞播放了許多衝突的畫面,便能引起我們內在的焦慮,發現這樣的衝突不是我們所期待的道德型態,因為我們一直以來是自詡為保存優良傳統儒家文化的捍衛者,我們之所以和中國大陸人民不同,就是因為我們都能以「禮」待人,以「禮」服人,怎麼能接受這樣的「亂」呢?

《知識份子與社會》一書第42頁中指出:「人們一旦接受凡事都要接受理性驗證的想法,就能使得菁英獲得特權,可以大肆批評自己不懂的事…這樣的扭曲心態,可能會為社會帶來不良後果…身為旁觀者第三方,卻以決策者姿態,假群體之名遂行已意,要求他人服從並噤聲,就是鼓勵用【無知】取代知識。」

上面這段話,充分的說明了,當今輿論影響力為何如此之大的原因,特別是當這份子以為是的理性混雜了道德的指控時,挾帶著過去的儒家文化思想便能主宰我們對於事件的判斷,不會傾向於去理解抗議背後的合理性,反而去認同政府師出有名的抗壓手段。因為,在這些人的邏輯中,只要守法就是道德,非法就是不道德,這種簡化的二分法,容易使人避免去思考更為深刻的原理原則,但能夠輕易的生存在社會中。

這是人的本性、亦是人的弱點。

如果,理性的目的是為了讓人更進步,意識更揚升,那我這裡就要提出一個理性的挑戰:「若,守法就等同於道德,不守法等於不道德。那為何警察依法行政取締攻占行政院的學生,會被別人說成執法過當是暴力,那又為何學生翹課、抗議、霸占立法院,作出種種違背法律的事情,卻有如此多的人支持與響應?」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要問另一個根本的問題,那就是:「所謂的【合法】指的是什麼意思?」

俗話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層次」,這句話指的就是一種人類集體形成和諧秩序的共同約束力量,然而,所有的價值、規範、法律與制度都包括在「道德秩序的解析之中」,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也是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和規範。

換句話說,我們今天大家會尊重法律,懂得守法,是因為我們認可這個守法背後的價值,是一種對於社會穩定的貢獻,是一種基於保障我的個人安全的仰賴,因為有法律的支持,我們得以施行我們的權力,但我們必須相對的付出遵守法律的義務。

不過,法律的核心精神,是建構在實質的道德基礎上,然而,道德是由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並為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服務。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具有不同的道德觀念,換句話說,道德亦可以解讀為是一套「公共體系」,意思是說它所適用的一切人,都必定了解它,同時若是他們用它去決定如何行動、根據它去裁判它所適用的其他人,均毫無不理性可言,因此,道德亦為一種「非正式的」存有,即它存在於沒有特定的決定程序或者權威存在,而是依據不同社會脈絡的文化氛圍所產生的不同標準。

由此可知,道德具有階級的意義,而所謂的「合法」,也具有階級上的各自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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