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二十多歲,我更喜歡三十五歲的自己。妳呢?
比起二十多歲,我更喜歡三十五歲的自己。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我在巴黎實習時的主管說的。
在巴黎實習的那幾個月,我於熱鬧又不過於喧囂的五區租了個頂樓套房,每天坐地鐵穿越整個小巴黎到北郊的非洲移民區工作,隨著地鐵往北駛去有越來越多黝黑的面孔擠上車。到站後步行八分鐘,途中穿過青少年群聚的廣場、一路上有不少非洲大媽的餐廳。這裡是巴黎的另一種面貌。
工作的地方曾經是間戲院,現在則專門租給影視藝文圈的工作單位。內部保留了戲院的特色與設備,色彩建構出一股『艾蜜莉的異想世界』的氛圍。我們走電影幕後、聲音影像這類藝文圈的人,除非要跟博物館高層委員開會、出席開幕或記者會,否則通常不太穿著正式套裝也很少蹬高跟鞋。我當時的黑人老闆跟白人主管,都可說是典型嬉皮式的巴黎女人,有著各自的瀟灑與任性。比起在高聳大樓佇立的金融圈,她們更常徘徊在巴黎北郊的跳蚤市集與藝術家的聚會。
那年我也不小了,但對「三十歲」還沒有太多假想。正埋頭工作的我,手邊不知是 David Bowie 巡迴展還是摩洛哥藝術,但她這句與同事的閒聊就這麼埋在我心裡。還記得當時年輕的同事反問她為什麼,她回道:雖然得面對與日俱增的皺紋,但她覺得這個年紀能夠更知道怎麼做自己。她甚至這麼形容:「就是在這身皮囊裡感到更舒服自在呀。」
雖然從以前嘴上就一直喊著要「做自己」,而我確實也是一直在追求著自己喜歡的事物,但「做自己」似乎只是一種浪漫的口號,好刻意顯示出自己的與眾不同,至於那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態」,我卻也是到了三十多才有更清晰的體悟。
Je me sens mieux dans ma peaux.『在這身皮囊裡感到更舒服自在』
要說現在與二十多歲的自己有了什麼不同?
我想,是終於願意接受自己的缺點與軟弱,並且不把它們視為失敗。
我逐漸能夠停止將自己與他人比較。相信我,這對一個從小被「比較」到大的人來說不是這麼容易的,這需要一些自我察覺與刻意練習。當我看到別人的好,我能夠拿掉羨慕或嫉妒的眼光,單純欣賞對方的優勢或成就,不再讓他人的好將自己定義為失敗。
此外,我也開始學習欣賞獨特,停止對『完美』的盲目追求。
說來好笑,不過也許大家都是這麼走過來的吧?例如以前會很在意自己的外表,皮膚曬黑了一點就是不好、腿不夠細就不好看;現在更慘,生了孩子後小腹就回不去了,腹部還多一道疤。之前上班的時候,有位美美的同事問我怎麼處理腹部的刀疤。我說,不處理啊!幹嘛要處理?連穿比基尼都看不到呢!她驚訝地看著我,好像我的疤得罪了她似的說道:女生怎麼可以有疤!
我滿感謝自己在國外生活的經驗,讓我擺脫了單一價值觀、單一審美的毛病。我的疤代表我的經歷,它確實不美,但絕對沒有被抹滅的必要。
明白生活不該有框架,也沒有標準樣板
我也經歷過一段非常掙扎的時期。看著周圍的人都事業有成,自己卻在家帶小孩,這年紀還沒有累積個幾桶金或漂亮的履歷表,我實在沮喪至極。
仔細推敲,這個掙扎是來自於我潛意識認定「三十幾歲要事業有成、存x桶金」這樣的概念。這個概念沒有不好,畢竟多數過得不錯的人的確是先達成這個目標,再往下一個邁進。然而它卻簡化了生命的變動、機遇、風險,將人生描述得太過單一,這世上有太多太多的人,在我們的視線外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有些人捨棄大房子搬進Tiny house、有些人三十多歲還在唸書但奉行極簡生活每天過得簡單愜意、有些人只賺取生活必須開銷而將時間都花在喜歡的事情上不求回報、有些人在旅途中生孩子然後繼續旅行。
生活本來就不只有一種可能性,我又何必拿別人的道路來框架自己的人生?於是我跳出了自己設定的框,勇敢面對屬於自己的路。
原來變老不只是皺紋,我們還可以變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年輕的時候什麼都想要追求,什麼都不願放掉,花了不少精力在討好這個世界,努力去迎合社會的標準,結果換來載浮載沉,把自己磨成了自己也無法肯定的輪廓。然而隨著年紀漸長,當心裡頭越來越清楚自己最想要的是什麼、認清生命中的優先順序後,對於沒辦法抓住的,坦然放掉也就不感到可惜,反而接下來走的每一步,都多了份篤定。
於是三十五歲的她,美麗又充滿自信,在我以為那個年紀應該要有某種威權及距離感的時候,她又表現出巴黎少女般的率性天真。她之所以迷人,正是因為她能誠實的「做自己」,喜歡她的自然懂得欣賞。(然後以她的個性,她大概會對討厭他的人說:fuck off!)
如今三十有五,我也終於能夠體會主管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