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自己是一件困難的事
理解一件事物,必含三種元素:一、認知者自身,二、被認知的對像,三、認知這件事本身:例如,我們想知道這蛋糕好不好吃,最直接的方式是放進口裡嘗嘗。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是認知者,「蛋糕」則的為對像,「吃」這件事在這裡則是這件事自身。這麼說一點問題都沒有吧。可是,自我理解這件事怎麼操作?「自我」是認知者,亦同時為對像,還同時是這件事本身。那麼,「自我」將會分成三塊,可稱為「認知我」與「對像我」及「自我理解」這件事。
因此,當我們說認識自己時,其實能夠被認識的不過是作為「對象物」的那個自己,我們所講的「自我」,在日常意義下,一直都是作為一個認知者,所認知的僅僅是第三方的客體自我。原來,認識自己是不可能的。如果沒有方法能夠直達自己,我們只能盡可能的接近自己,從來就不存在認識「真正的」自己這回事。
無論如何,認識自己還是挺重要的,那就書寫吧。透過寫日記,把自己客體化,把自己當時的想法外在化,把內裡的自己當著第三方去理解。書寫得多了,它就變成能自我對話的有機系統。
今天寫的,十年後重看,會發現很陌生。現在回看十年前所寫下的,再翻閱的感覺也不可能一樣,這些都存粹只是自我豐富的過程。透過這種距離,把自己化為對象物,對自我的認識也就不會固著在某個點,非得要堅持什麼初發心,甚至會理解,根本沒有任何固定不變的自我可緊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