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Day1:香港是不是我的家我不知道,但我在香港有家

酉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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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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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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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6 月 3 日)你覺得什麼是「家」?你的家鄉是怎樣的呢?這個地方是家族的發源地、你長大的地方、父母所在地,還是你自己選擇的居所?和我們談談你心中的「家」是什麼以及它的面貌吧。

來港定居四年,有三年都住在旺角一個面積只有300呎的房子裡,這三年間人來人往,我在這間屋子裡塞了不少物件,還有情感。去看一部已經不可能再上映的紀錄片,播完後全場整齊地喊那八個字口號,我默不作聲,買了一張海報,從此貼在大門後面。流動共學搬離富德樓那天,我花100蚊買回來一首用劣質相框罩住的小詩,下面還寫著47個名字。彩虹旗,最愛的樂隊的演出海報,最後一期報紙,類似的物件太多了,列舉不完。這就是我願意稱為【家】的地方,可以放肆又安心地宣示立場。

有次和媽媽打視頻電話,我提到我家如何如何,媽開著玩笑打斷:【這是租來的房子,是宿舍而已。】我忍不住糾正,這就是我現在的家,我住了三年的家。我的房間有時比媽媽還要接近我,心裡的脆弱小人在這裡才會跑出來。

時常和朋友們說,香港是不是我的家我不知道,但我在香港有家,就是這個租來的小小房子。在香港的大陸人被稱為【港漂】,漂泊的飄,漂泊的後面總是跟著兩個字:「不定」,這讓我的腦海中浮現一艘小船,行駛在有颱風的海面上,隨時有翻覆的可能。不是這樣的,每當我回到家時,身體裡的每一個毛孔都是極其放鬆的。這是一座漂浮的城,我偏要在我的出租屋裡紮根發芽,領養一隻流浪貓回家,用半年的時間等待她信任這個家;邀請朋友們來家裡聚會,小小的客廳可以擠十個人。去年九月開始,我離開了香港半年,睡遍香港之外的民宿和青旅,間中坐飛機回來也是在朋友家借宿。我時不時地掛念我的小小房間,每次回港也會找機會上來坐坐。當家不再是每天回來睡覺的地方,我站在門外沒有鑰匙打開門時,更加意識到我對它的掛念。在這裡成為的我,擺放在這裡的物件,留下的貓,來往的人。有些人走了之後沒有再來過,我的家幫我紀錄著。

港漂們見面總會互相關心:【你還有幾年?】,還有幾年拿到一張新的身分證明,證明妳是這裡的永久居民。拿到了永居的身分我們就是香港人了嗎?當然不是,我們還是說著不純正粵語的港漂,那一張身分證明的最大作用是我們再也不用每隔幾年去入境處辦理續簽手續,裸辭也不用計算日子和年份。也許我不再想回答我是一個來了香港xx年的港漂。我的家穿越我的個人歷史,改變了我的時間軸座標,我只想說,我是一個住在旺角三年,在旺角有家的人。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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