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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e Co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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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污公务员

Evie Co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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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篇大陆媒体定义为”违规“的文章。我勇于认错,坚决不改。把原文发到这里,给自己一个交代和记录。

1577年8月13日

纽伦堡


23岁弗朗茨·施密特看了看今天的日程安排。还好,就一个倒霉鬼汉斯·沃格尔,把他的头砍了就可以收工了。


别看小施年轻,当刽子手已有四年,亲手处决了361个人。这在他的日记里记得清清楚楚。今天翻看四年前的日记,让他想起了那个乍寒还暖的五月天。砍了无数个南瓜后,老爸终于让他到后院解决一条流浪狗。那天,他向砍活人事业迈进了一大步。


Salome and the Beheading of St. John the Baptist by Titian, ca. 1515


你想象的刽子手可能是这样



或是这样



实际上,小施常裸着上身,方便把溅一身的血迹洗掉。他不戴头套,一来不怕晒,二来大家都认识,没必要藏头露尾。不是高大威猛肌肉男,却有着一颗超乎常人的强大内心。


你知道吗?砍掉的脑袋还保存7秒氧气。一个会眨眼、张嘴嘀咕的脑袋,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外加颈大动脉爆裂、血如泉涌的场面,刽子手这活儿确实够污,所以跟倒粪便、收水蛭并列为中世纪三大最不受欢迎职业


The Beheading of Saint Paul by Enrique Simonet, 1887


那小施为什么要入这一行呢?这要从他老爸说起。恶毒的巴伐利亚地区长官阿尔布雷想吊死几个人。一时间找不到刽子手的他,随便在人群里挑了倒霉的小施老爸,威胁说,不干这活儿,就只有死路一条。小施老爸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岗。


虽说是官方招进去的终身制公务员,还持证上岗,但对基督徒来说,取人性命是重罪,不会得到救赎,也就是说,死了要下地狱。所以小施老爸干这一行,一家人倍受歧视。小施找不到正经活儿,只好子承父业,他的子孙很可能也得继承衣钵。


小施不情愿地入了行,但正如他所说的「是活儿总得有人干」,表现还算敬业,总结出三条刽子手成功秘诀。


01 树立正确职业观


处决不是报复,是给罪人认罪忏悔和「好死」的机会。《圣经》对「好死」方式有了明确指引,凡人照做便好。比如,小偷给吊死。杀人、强奸、严重盗窃的给五马分尸。异教徒、女巫、鸡奸者、纵火犯给烧死,通奸的、杀婴儿的给淹死等等。


Joan of Arc’s Death at the Stake by Hermann Stilke, 1843


在伟大耶稣基督引领下,小施确信自己是「正义的使者」、「专业医疗人士」和「心理辅导员」。尽管人们存在偏见,把他们赶到城外或公厕、精神病院、妓院旁边住,不让进教堂、酒吧、公用澡堂等公共场所,连坟都得跟别人的分开,但小施深信,自己对维护社会秩序和文明起了重要作用。


02 精通业务


小施对砍头一事颇有研究。


砍头可用斧用剑。要事先把罪人双眼蒙上,看不到刑具,减少移动躲闪机率。罪人跪下来后,把矮木块放他跟前。等他把脖子搁上面,小施就可以动手了。


The Execution of Lady Jane Grey by Paul Delaroche, 1833


英式斧头一般长20英寸,宽10英寸,带5英尺长的手柄。剑通常3英尺长,重约4英镑。小施觉得双手握斧或持剑,能更好控制力度和角度。


Beheading of the Edmund Beaufort, 4th Duke of Somerset by Ghent master, late 15th century


最好能一刀断头。若砍三遍头还没掉,那叫不专业,可能会受到现场执行官惩罚。这不仅破财,严重的可能要坐牢。


有时,小施也纳闷,干嘛非得砍脖子呢?这部位的强韧不是外行人能想象的!他曾听说,有位尊贵的伯爵夫人给人强行拉上断台头,还遇上新手(当时有经验的都派去北方应付叛乱分子),连砍11刀才人头落地。


An engraving of the death of Margaret Pole by William Andrews


除了砍头,小施还吊死不少小偷。几乎每个村镇都有个架在高地的绞刑架。而且上面总挂着一条死尸,以儆效尤。


用绳子还是链索,怎么个吊法,死后要不要暴尸等重要问题由当地官员决定。小施从来不质疑判决的对错,只管利索地爬上梯子,把绳索一头固定在横梁,另一头套罪人脖子上,吊起来勒死就完事儿了。


有一种「体验绞刑」,把绳索穿过罪人一个手臂,固定在腋窝,再在胸口绑上重物。吊起来的人感觉快要窒息了。原本只是吓唬人的刑罚却真的吓死了一大片。


The Triumph of Death by Pieter Bruegel the Elder, ca. 1562


03 灵活变通


当时的欧洲处在最黑暗的中世纪,黑死病肆虐、战乱连连,宗教挑事儿,到处盗窃、强奸、杀人和宗教瞧不顺眼的罪行泛滥。所以,小施几乎不愁没事干,收入也不错,但要经常出差,因为活儿不是天天有,也不会老在同一个地方。



若一时运气不佳,他还可以接些别人不干的活儿,赚点外快。比如,去妓女和麻风病人那儿收税、打扫公厕、收拾路上的动物尸体等。


他也在不断发掘商机。比如,绞刑用的那根绳索。有时是罪人或家属自备,有时是小施自己掏腰包买的。行刑后,他会把绳索卖给罪人家属或有特殊癖好的收藏者,当作留念,或者卖给当地酒馆换点小钱。



小施作为社会底层的「最污公务员」为历史留下一个鲜活微观政治样本。历史上从来不缺「砍头秀」,因为这是颂扬当权者英明,威慑心术不正之人的最佳宣传工具。而且,厉害的当权者从来不干污秽无耻之事,因为他总能「请人代劳」。任人鱼肉者,明知助纣为虐,但在日复一日的暴虐中驯化,也就见惯不怪了。一句「是活儿总得有人干」只是许多人麻痹自己,得以续命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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