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咖啡店寫小說,在籃球場找節奏
冬天是最適合從事戶外運動的季節,尤其是在台灣的南邊,在有陽不雨也不太有風的空氣中將冷空氣吸進身體吐出溫熱的呼吸打場室外籃球,是再舒服不過的運動。每到太陽再也不烈的初冬,我會拿出我的籃球和球鞋以及那些必要的護具,換上球衣球褲罩著厚棉T和一件防風的外套,找個無人的球場丟球。
關於籃球的記憶,應該早在我十五歲時就深深刻入我的細胞裡。只要回到熟悉的場地,我的身體可以清晰記得在哪些角度該怎麼出手,若是前進幾步再後退幾步,我必須用多少的力道,讓手腕聚集多少的力氣從空中劃出標準的弧線展出一道漂亮的拋物線,讓那顆球空心進籃;我可以閉上眼,在斜角的位置記得二十多年前身體的角度,將球打向籃板上的紅框擦板進籃!但只限那個場地,那個我在那裡耗掉五年的青春,前三年幾乎日日一個半小時、後兩年週週六個小時左右的籃球場。
母親曾經不相信我假日的午後出門、日日放學晚歸的那幾個小時真的就窩在那座球場打籃球,悄悄跟蹤過我。多年後若是看我再拎起籃球出門,總會提到這事,我問她:「妳跟蹤我結果發現了什麼?」她會一副理所當然應該要跟蹤我的姿態說:「發現你真的都去打籃球沒有亂跑,後來覺得無聊就不跟了!」
冬天的籃球場不像夏季散發著青年男女們的氣味,那時空汙還不嚴重,天空不會霧茫茫的一片,空氣裡全都是冷的、草的、陽光的氣息。脫下那件防風外套拿著球隨意暖身,在身體還沒打熱前,冷空氣有時從鼻腔進入前,會在臉上刮出刺痛,身體不由自主地打個了哆嗦,得要再跑籃幾次才能讓身體暖和起來,並且在汗還沒流下之前脫去那件厚棉T,才不至於讓汗流出來時身體還沒熱又吹到冷空氣而感冒了。
籃球場的一切,就像是別人苦讀後能夠得到分數回報的印記,牢牢地記在我的腦海裡。我沒有打過任何一場正式代表學校的比賽,沒有享受過在場中央被呼喊的擁戴,沒有做過任何關於成為籃球員的夢,但在小說的開端,我寫下:「比賽結束後林海從球場正要離開時,那支躺在背包前袋的手機響起新訊息的提示音在已經稍微安靜的場邊響起。」以一場球賽為開場的故事,在流連無數個咖啡店(有賣咖啡能好好坐下來寫點東西的咖啡店),無數個白天或夜晚,從預計的四五千字,一路往上加到破萬,再走到破了兩萬字。
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待在家裡就可以寫的小說,我總是喜歡拿著iPad和鍵盤掛上耳機就在咖啡店打開這個文件,不斷地把故事往前推演、往回修正、從中插進更合理的安排,或者就在其中重新排列組合……
也是青春年少的時候,我總跟母親說:「我要去外面唸書。」別說母親不解,連我自己都無法真正明白「為什麼家裡好好的不待,就非得要去外面浪流連?」我總是在不同的速食店點一杯可樂,打開參考書時在上頭看幾行字,隨便塗鴉後,也不管旁邊怎麼吵雜,掛上耳機聽著現在還待在我的iPhone裡的那些歌沈沈的睡去!
每次被問到:「人到底要怎麼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的時候,我也說不出怎麼可以一直做著對人生無以回報的那些事,不膩不煩也不厭倦的讓它們成為一種習慣、一種陪伴?比如說打籃球、寫小說,這些看起來根本不能替我的人生有著什麼樣成就的事,我怎麼可以就這麼持續著?
前幾天發現再也不用夜裡待在咖啡店裡喝咖啡寫小說搞得一夜無眠,而是可以去24小時的速食店點杯熱柚子茶能多坐一會兒,把故事說長了、把細節修得更準確了,把那一件事做得更徹底了!
朋友看著我不斷寫著我的小說進度,忍不住問了我:「你在寫書喔?」
我豪邁地說:「寫爽的。」
我想,可能就是這一句:「寫爽的。」就足以解釋「什麼是喜歡」這件事吧!
我在小說裡想著籃球場的一切,那些過人傳球、急停跳投、扭腰拉竿……再熟悉不過的詞𢑥;那些場中的肢體碰觸,擦過別人身上的汗水、迎面而來的氣味,像在眼前一樣,我一樣一閉眼就可以浮現場中央的畫面、角色會說出的話,然後把它拼湊進小說的細節裡。
我以為,有些故事三言兩語就可以被說完了;我以為,有些記憶時間久了就會被遺忘了;我以為,青春就像回不去的腰圍,怎麼努力都回不到二十年前那標準身材;我以為,我不可能寫出一篇長篇小說……而它們都在我待著的咖啡店裡,一一在我的故事裡成長。
也不知道這篇小說究竟會寫到哪裡?會寫多長?後來會有什麼樣的發展?但我想,它肯定會是我用文字舖成的這一年未曾想過的後來。
冬天是最適合從事戶外運動的季節,尤其是在台灣的南邊,當身體發熱與冷空氣交會的時候,全身的毛細孔都張開迎接那樣的溫度時,你會知道自己喜不喜歡那一件事,就像在咖啡店裡打開iPad敲下故事的每一個字時而遺忘時間和空間的變化,你也會知道你是不是喜歡那一件事!
我想念籃球場了!
20201220 高雄。日記
圖:
把球鞋和球拿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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