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奥·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
恶经常被证明能起到解放心灵的作用——这是历史上最令人羞耻、同时也最没有疑问的事实之一。——勒基(W.E.H.Lecky)
一
大约一个世纪以来,众多的国家实际上一直享有公开讨论的充分自由。不过,在这些国家,这种自由现在受到了压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制:人们的言论必须与政府认为合宜,或政府严肃持有的观点相一致。有鉴于此,花一点功夫简要考察一下这种强制或迫害对思想及行动的影响,是完全值得的。
许多人,或许年轻一代的大部分人,都把政府倡导的观点当作真实的观点予以接受,即使不是马上接受,至少过一段时间也会接受。他们是怎样相信的呢?时间因素又是在何处参入进来的呢?他们并非受到强制而不得不相信,因为强制不能使人确信一个观点。强制只能平息矛盾,从而为信念铺平道路。在许多情况下, 所谓的思想自由都等同于一种选择能力,甚至实际上就由这种能力所构成:拥有思想自由意味着能够在少数身为公共演说家或作家的人的两个或多个不同观点之间进行选择。如果妨碍了这种选择, 许多人所能保有的唯一一种思想独立性就不复存在了,而这也是唯一具有政治重要性的思想自由。因此,所谓"马的逻辑"(logica equina)之所以至为有效,迫害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按照搭乘马车上天的巴门尼德(Parmenides)的观点,或按照《格列佛游记》中慧骃国 (Houyhnhnms)马民们的观点,我们不能谈论,或者说不能合理地谈论"不存在的事物"。也就是说,谎言是不可思议的。这一逻辑并不为马民或搭乘马车上天的哲人所独有;事实上,它以略为变化的形式决定了许多普通人的思想。普通人当然承认,人会说谎,而且事实上的确要说谎,但他们又会补充说,谎言不能长久,经不起重复——更不用说不断的重复——的考验,因此,一个被不断重复却从未遇到驳难的陈述必定是真的。按照另外一种论证,一句话如果出自普通人之口,可能是一句谎言,但如果出自一个负责任、受尊敬的人之口,尤其是出自一个位高责重的人之口,其真理性在道德上就是确然无疑的。这两个省略三段论引出了一个结论:一句话若被政府首脑不断重复,且从未遇到驳难,其真理性就绝对不容质疑。
这意味着,在有关的国家,如果一个人的思想不遵循"马的逻辑"规则,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能够进行真正的独立思考,那就无法迫使他接受政府倡导的观点。这样看来,迫害无法阻止独立思考,甚至无法阻止独立思想的表达,因为一个人可以安然无恙地将自己知道的真理告知厚道、可靠的熟人,更准确地说,告知明白事理的朋友。无论在两千年前,还是在今天,情况都同样如此。迫害甚至不能阻止异端真理的公开表达,因为只要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虑事周全,他就可以不受伤害地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倘若他能够采取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他甚至能够以出版物的形式发表观点,而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危险。
"采取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writing between the lines)——这一表达式标明了本文的论题,因为迫害对著述活动的影响恰恰在于,它迫使所有持异端观点的作家运用一种独特的写作技巧,我们在谈及"采取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时所想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技巧。这一表达式明显是隐喻性的,只要用非隐喻的语言来转述它的意思,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未知领域(terra incognita)。迄今为止,这个领域的众多问题还从来没有被探讨过,它饶有趣味,甚至为十分重要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可以说,引导着这一领域的探索者的几乎全部预备性工作就埋藏在古代修辞家的著述里。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完全不用担心有人指责我们严重地夸大其辞。
回到当前的主题,我们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我有理由相信, 这个例子离实际情况并不像初看上去那么遥远。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出一位生活在极权国家的历史学家,他也许是这个国家唯一政党的一名广受尊敬的党员,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这个国家的政府倡导一种对宗教史的特定解释,而这位历史学家在从事研究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对政府倡导的这种解释的合理性产生怀疑。没有人会阻止他猛烈抨击他心目中的自由观点。当然,他在抨击自由观点前不得不对它加以陈述;他会以一种平静、低调,甚至有些乏味的方式来陈述自由观点,而这种陈述方式似乎是完全自然的;他会使用许多专门术语,给出大量引文,过分看重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他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学究们的琐屑争吵,似乎忘记了人类的圣战。他只在触及争论的核心时才以简洁、活泼的文风写下三四个句子,而这种文风恰恰容易引起喜欢思索的年轻人的注意。这一核心段落陈述了对手的论据,清晰、有说服力、不留情面,即便在自由主义的全盛时期,也没有人像这样陈述过这些论据,因为在自由主义大获全胜,因而接近于休眠状态时,自由信条往往会生出一些赘疣, 而这位历史学家在陈述自由信条时,默不作声地省去了所有多余的蠢话。他的一位明白事理的年轻读者第一次瞥见了禁果。对自由信条的抨击——这是作品的主干——恶毒地引申了圣书或执政党的书中那些最恶毒的话语。这个聪明的年轻人,因为年轻的缘故, 在此之前一直被那些极端的话语所吸引,现在则只有厌恶的感觉, 在偷吃禁果以后,甚至觉得那些话语无聊透顶。他把历史学家的书读了第二遍,又读了第三遍,这时他注意到历史学家对从权威的书中摘出的引文所作的刻意安排,从中觉察到一些新的重要信息,可以补充出现于十分短小的第一部分中间的那几个简洁陈述。
由此可见,迫害产生出一种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产生出一种独特的著述类型:只要涉及至关重要的问题,真理就毫无例外地透过字里行间呈现出来。这种著述不是写给所有读者的,其针对范围仅限于值得信赖的聪明读者。它具有私下交流的全部优点,同时免于私下交流最大的弊端:在私下交流中,惟有作者的熟人才能读到它。它又具有公共交流的全部优点,同时免于公共交流最大的弊端:作者有可能被处以极刑。通过自己的著作对少数人说话,同时又对绝大多数读者三缄其口,这真是一个奇迹。一个人何以能做到这一点呢?使这种著述成为可能的那个事实可用一个公理来表示: 没有思想的人都是粗心的读者,有思想的人才是细心的读者。因此,如果一位作者只想对有思想的人说话,他在写书时就只需做到这一点:只让那些非常细心的读者觉察到书中的意义。但是,有人会反驳说,也许会有一些聪明人,一些细心的读者,他们并不值得信赖,一旦找出作者,就会向当局告发他。事实上,倘若苏格拉底的格言(美德即知识,因而有思想的人本身就值得信赖,而不会是残忍无道的)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著述就根本不可能出现。
另外一个公理只有在迫害不能超越法律程序时才有意义。这个公理就是,一位普通智力的作者要比最聪明的审查官更聪明, 因为论证负担完全在审查官一方:审查官(或检察官)必须证明,作者持有或发表了异端观点。为了做到这一点,审查官就必须证明, 作品的某些文学性瑕疵不是偶然的,相反,作者故意用了一种特定的含混说法,或故意写下了一个糟糕的句子。也就是说,审查官必须证明,作者十分聪明,是一个好作者,因为一个故意在写作中犯下大错的人必定掌握了写作的艺术。最重要的是,审查官还必须证明,作者在写下那些令其显得有罪的句子时处于自己通常的能力水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审查官又如何能够证明这一点呢?
二
在过去,独立思想遭到压制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理由假定,在以往的各个时期,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从比例上说与今日一样多,其中至少有一些人既有领悟力,又十分谨慎。于是,我们就会问,昔日某些最伟大的作家是否透过字里行间来表达他们对当时最重要的问题的看法,从而利用文学技巧使自己免遭迫害?
受某些习惯的制约,我们难以考虑到这种可能性,更难以考虑到与之相关的各种问题。这些习惯乃源于历史研究比较晚近的进展,或与之相联系。初看上去,历史研究之所以有这样的进展,是因为人们普遍接受并偶尔运用了如下几项原则。按照这些原则的要求,对过去的每个时期都必须按其本身来理解,而不能按外在于它的标准来评判;对每个作家都必须尽量按其本身来解释,若用一个具有一定重要性的词语来解释一个作家,这个词语就必须能够从字面上转译成该作家的语言,它是该作家使用过的,或是当时的通用词语;对一个作家观点的描述最终须得到作家本人的明确陈述的证实,只有这样的描述才能被当作真实的描述予以接受。这些原则中的最后一项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它似乎先验地将昔日作家那些仅仅透过字里行间暗示出的观点从人类知识领域中排除出去。如果一位作家在每个书页上不厌其烦地明确断定甲是乙,同时又在字里行间暗示甲不是乙,现代历史学家仍会要求人们提供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该作家确实相信甲不是乙。这样的证据根本不可能找到,于是现代历史学家就在辩论中获胜了:他把透过字里行间进行的解读一概贬为任意的猜想,要是他很懒的话,他就干脆把这种解读当作直觉知识加以接受。
对这些原则的运用产生了重要后果。直到今人记忆所及的年代,许多人都牢记博丹(Bodin)、霍布斯、伯克、孔多塞和其他人的著名论断, 相信近代政治思想与中世纪和古代政治思想在基本概念方面存在着差异。现在这一代学者接受了当代最负盛名的历史学家之一的教导:"至少从二世纪律法家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理论家,政治思想史是连续不断的。它在形式上有变化,在内容上有变更,但其基本概念则一成不变。"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人们一直认为阿威罗伊(Averroes)敌视所有的宗教。在勒南(Renan)成功抨击了今日所谓的中世纪神话后,当今的学者又认为阿威罗伊是一个忠诚甚至笃信宗教的穆斯林。以前的作家相信,"取消宗教和巫术思想"是希腊医学家的典型态度。一位比较晚近的作家则断言:"作为科学家,希波克拉底式的医学家……信奉超自然教条。"莱辛(Lessing)是历史上最深刻的人文主义者之一,他异常罕见地集学术、审美趣味和哲学于一身。莱辛确信,有些真理不应也不能宣示出来。他认为,"所有古代哲人"都对他们的显白教海和隐微教海进行了区分。伟大的神学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曾以异常有力的论据断言,柏拉图的教海只有一个。在此之后,关于古代哲人隐微写作的问题实际上就被缩小了,仅仅限于亚里士多德"显白言辞"的意义。在这方面,当今最出类拔萃的人文主义者之一断言,将一种隐秘教海归于亚里士多德,这"显然是一个很晚的发明,源于新毕达哥拉斯主义的精神"。按照吉本(Gibbon)的看法,优西比乌斯(Eusebius)"间接地承认,他讲述了全部有助于增进荣耀的事情,同时略去了全部有可能使宗教蒙羞的事情"。当今一位历史学家认为,"吉本断言《教会史》(Eclesiastical History) 极不公平,这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偏见的判断"。直到十九世纪末, 许多哲人和神学家都相信霍布斯(Hobbes)是一个无神论者,而时至今日,许多历史学家都暗中或明确否定了这一观点。有一位现代思想家,他虽然感到霍布斯严格说来算不上一个虔诚信奉宗教的人,但却在霍布斯著作中发现了新康德主义宗教哲学的轮廓。孟德斯鸠本人以及他的一些同时代人相信《论法的精神》有很好的、甚至绝佳的构思。拉布莱耶(Edouard Laboulaye)仍然认为,《论法的精神》在构思上有一些表面的含糊之处,还有其他一些表面的文学性瑕疵,这都要归因于审查或迫害。但是,当今最出色的政治思想史家之一则断言,"实际上,主题并没有太多的连贯性,书中充斥着大量不相关的内容","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不能说有什么结构安排"。
这里的几个例子并不完全是随意挑选的,它们表明,旧观点和新观点的典型区别并不全由历史精确性的提高所致,同样也因为思想气候发生了更加根本的变化。理性主义传统曾是旧观点的公分母,在十九世纪的实证主义中仍有相当大的影响。然而,在过去几十年,越来越多的人要么进一步改造了这一传统,要么就彻底否定了它。这一变化是否——又在多大程度上——必须被视为一种进步或退步,只有哲人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一项更为适度的责任落到了历史学家身上。他将仅仅、且正确地提出如下要求:不管思想气候已经或将要发生怎样的变化,历史精确性的传统还是应该延续下去。相应地,他不会接受那种把过去最重要的事实先验地排除在人类知识之外的人为的精确性标准,而是要让自己的研究所遵循的确定性准则适应于研究主题的性质。然后,他会遵循类似这样的规则:如果采取字里行间阅读法要比不采取字里行间阅读法更不精确,那就必须严格禁用这种方法。字里行间阅读法的出发点是,必须精确考虑作者的明确陈述,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这种方法才是正当的。我们必须完全理解一个陈述的语境以及整部作品的文学特性和构思,然后才能合理地宣称,对这个陈述的解释是充分甚或正确的。我们需要首先按一个段 落本来的样子来理解它,除非我们充分考虑到这种理解方式的全部合理的可能性(其中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个段落或许是反讽的),否则,我们就无权删除这个段落,或订正其原文。如果一位写作艺术的大师犯了一些连聪明的中学生都会觉得丢脸的错误,那就有理由假定,这些错误是有意犯下的,尤其当这位作者——不管多么偶然地——讨论了在写作中故意犯错的可能性时,情况就更是如此。如果没有证据在先,在解释一部戏剧或一篇对话时就不能把作者的观点等同于戏剧或对话中一个或多个角色的观点,也不能把作者的观点等同于所有角色或富有吸引力的角色所赞同的观点。一个作者的真实观点未必就是他在最大多数段落中表达的观点。总而言之, 精确性不能混同于只顾细节,不顾全面。真正注重精确性的历史学家会坦然接受一个事实:在辩论中取胜,或向每个人证明自己是对的,这完全不同于理解昔日伟大作家的思想。
既然如此,就必须认为,字里行间阅读法很可能不会让所有学者达成完全一致。但是,如果有人据此反对字里行间阅读法本身, 那就可以这样来反驳:目前通行的各种方法也并没有让学者们在非常重要的问题上达成普遍甚或广泛的一致。上个世纪的学者往往诉诸一位作者的著作甚或思想的起源来解决文学问题。他们认为,一本书内部或同一作者两本书之间的矛盾或分歧证明作者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如果矛盾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他们有时就在毫无外证的情况下断定,这些著作中的某一部必定是伪作。这种方法近来名声不好,现在许多学者倾向于对文学传统持更加保守的态度,不太容易被单纯的内证所打动。然而,传统论者与高派考据家 (higher crtics)之间的冲突远未平息下来。在一些重要情形下,传统论者让我们看到,高派考据家根本就没能证明他们的假设。但是,即便高派考据家的全部答案最终被证明是错误的,导致他们远离传统、诱使他们尝试新方法的那些问题也常常表明,他们意识到某些特定的困难,而这些困难尚未打搅典型的传统论者的酣睡。要充分回答这些问题中最严肃的问题,就需要对昔日伟大作家的文学技巧进行有条理的反思。这样做的缘由在于这里所涉及的文学问题的典型性质:构思的模糊性、一部著作内部或同一作者两部或多部著作之间的矛盾、重要论证环节的省略,如此等等。这种反思必定超越现代美学甚至传统诗学的疆界,我相信,它将迫使学者们考虑迫害现象——这只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在此不妨提到一个情况,这一情况其实不过是同一事实的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有时观察到两种解释的冲突:一种是对昔日某个伟大作家的传统的、表面的和编注性的解释,另一种是对该作家的更有灵性、更深入和专论性的解释。两种解释都得到了该作家明确陈述的证实,就此而言都同样精确。但是,现在只有少数人会考虑到这样一种可能性:传统解释或许反映了作者的显白教诲,而专论性解释则驻留在作者的显白教诲和隐微教诲的中途。
现代历史研究兴起时,迫害主要存于人们微弱的记忆中, 而不是一种强烈的体验。在过去,解释者往往透过伟大作家的字里行间进行解读,其着眼点主要落在这些作家的根本意图上,至于这些作家最经常地重复的观点,则并不那么重要。历史研究抵制甚或摧毁了这种解释倾向。在这个历史主义的时代,若想恢复早先的方法,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字里行间阅读法有正当与非正当之别,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迫害与字里行间的写作方式之间确实存在着必然的关联,那就有一个不可缺少的负面标准:有关的书必定是在一个盛行迫害的时代写成的,也就是说,是在一个利用法律或惯例推行某种正统的政治观点或其他正统观点的时期写成的。此外还有一个正面标准:如果一个有才能、头脑清晰、完全了解正统观点及 其全部枝节的作家偷偷地、附带地反驳了这一观点的一个必然前提或结论,而他在其他所有地方一直都明确承认或坚持该前提或结论,我们就可以合理地推测,他反对正统思想体系本身。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必须再度研究这位作家的整部著作,而且研究的细致程度比先前要高得多,天真成分要少得多。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甚至拥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位作者仅在字里行间暗示出他对最重要的问题的看法。但是,这样的陈述通常并不出现在序言里,也不出现在其他某个非常醒目的地方。如果把目光仅仅盯住过去三百年流行起来的对迫害的认识和对言论自由、坦诚的态度,这些陈述中的一些甚至根本就不会被注意到,至于理解就更谈不上了。
三
迫害这个概念涵括了多种多样的现象,从最残忍的类型(如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到最温和的类型(如社会排斥),应有尽有。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一些从文学史或思想史的角度来看非常重要的类型。例如,在公元前五世纪和四世纪的雅典、中世纪早期的某些穆斯林国家、十七世纪的荷兰和英国、十八世纪的法国和德国,就出现过这样的迫害——尽管这些时期都相对比较自由。但是,只要看看阿那克萨哥拉、普罗塔戈拉、苏格拉底、柏拉图、色诺芬、亚里士多德、阿维森纳、阿威罗伊、迈蒙尼德、格老秀斯、卡儿、霍布斯、斯宾 诺莎、洛克、培尔、沃尔弗、孟德斯鸠、伏尔泰、莱辛和康德的传记,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只要看看他们书的扉页,就可以发现,他们在一生的至少某个时期目睹或遭遇了一种比社会排斥更实在的迫害。 我们也不能忽略了一个事实:宗教迫害与对自由研究的迫害不是一回事。在有的时期、有的国家,一切类型或至少是多种类型的崇拜活动都受到许可,但自由研究却遭到禁止。遗憾的是,所有的权威学者都未能充分强调这一事实。
人们对公开讨论的自由持什么样的态度,关键取决于他们如何看待大众教育及其限度。一般说来,前现代哲人在这一点上要比现代哲人更为谨慎。大约十七世纪中叶以后,越来越多曾受过迫害的异端哲人出版自己的著作,不仅是为了传达个人的思想,而且因为他们想要促成迫害现象的消灭。他们相信,压制自由研究,压制自由研究成果的发表,这只是一个偶然现象,是政治体(body politic) 结构不健全的结果,普遍黑暗的王国将被普遍光明的共和国取而代之。他们期待着有那么一天,随着大众教育的发达,完全的言论自由有可能得到实现——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不妨夸张一点 说:他们期待着有那么一天,任何人都不会因为听到真理而受到伤害。他们把自己的观点隐藏起来,但有一个限度:只要能尽量保护自己免遭迫害就足够了。他们如果做得比这更微妙的话,就达不到启迪越来越多不具哲人潜质的人的目的了。因此,透过字里行间阅读他们的书相对比较容易。 但是,先前有一种类型的作家则持根本不同的态度。他们相信,"智者"与"俗众"之间有一道鸿沟,这是人类本性的一个根本事实,不管大众教育取得怎样的进展,都不会对它有丝毫影响:哲学或科学根本上是"少数人"的特权。这些作家还确信,哲学本身受到大多数人的怀疑和敌视。即便并没有什么特定的政治势力让他们感到惧怕,那些从这一假定出发的人还是会被迫得出一个结论:公开传播哲学真理或科学真理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欲的,不仅暂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他们必须对除哲人之外的所有人隐瞒自己的观点。有两种办法可以让他们做到这一点: 要么只对一群精心挑选的弟子进行口头教导,要么通过"简略的暗示"就最重要的主题写些东西。
所有具备阅读能力的人当然都有机会接触到各种著作。因此, 选择第二种方式的哲人就只能阐述适合于不懂哲学的多数人的意见:严格说来,他的全部著作都不能不具有显白性质。这些意见不会在所有方面都与真理相一致。作为一个对"灵魂中的谎言"深恶痛绝的哲人,他清楚地知道如下事实:这些意见只是"貌似可能的虚构故事",或"高贵的谎言",或"有一定几率的意见"。他不会在这一点上自欺欺人。这样一位哲人会让他那些懂哲学的读者从诗性或辩证的表述中把真理剥离出来。但是,倘若他明确指出他的哪些陈述是高贵的谎言,哪些是更高贵的谎言,他就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事实上,他只需要让一批懂哲学的读者注意到,他并不反对说一些高贵的谎言、讲一些貌似真理的故事,他就为他们做了几乎 已超过足够限度的事情了。至少从文学史家的观点来看,典型的前现代哲人(很难把他们与前现代诗人区别开来)与典型的现代哲人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对"高贵的(或正当的)谎言"、"虔诚的欺瞒""迁回方法"(ductus obliquus) 或"真理的节约"持完全不同的态度。一个伟人居然会故意欺骗他的大多数读者——每个正派的现代读者哪怕只是听到这样的暗示,就一定会惊讶不已。不过, 诚如一位自由神学家曾讲过的,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的这些模仿者只不过比我们更诚实:我们说"考虑一个人的社会责任",按他们的说法则是"高贵地说谎"。
一本显白的书因此就含有两种教诲:一种是具有教谕性质的大众教海,处在前台;另一种是关于最重要的问题的哲学教诲,仅仅透过字里行间暗示出来。这并不是要否认某些伟大作家会把某个名声不好的人物当作传声筒,公开表达某些重要的真理,但这样一来, 他们实际上就表明了自己多么强烈地反对把这些真理直接宣示出来。昔日最伟大的著述中出现如此多有趣的魔鬼、疯子、乞丐、智术师、醉汉、享乐主义者、小丑,是很有道理的。不过,这些书的真正读者对象既不是不懂哲学的大多数人,也不是完美的哲人本身,而是那些有可能成为哲人的青年:必须一步一步地让潜在的哲人远离大众观点。出于所有实际的、政治的目的,大众观点对真理来说是不可缺少的,而真理则是纯粹理论性的,引导着真理的是大众教诲表述方式的某些明显让人困惑的特征:晦涩的构思、矛盾、笔名、对过 去陈述的不精确的复述、怪异的表达式,等等。这些特征不会打搅那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人的酣睡,但对那些能够见到森林的人来说,它们则是具有唤醒作用的绊脚石。这种类型的所有书之所以存在,乃出于成熟的哲人对他的族类中的"小狗" 的爱,与此同时, 他也希望得到他们的爱:所有显白著述均为"缘于爱的书写言辞"。
显白著述预设了一个事实:存在着一些任何正派的人都不会公开宜示的基本真理,因为它们会对许多人造成伤害,而这些人在受到伤害后,自然又容易去伤害宜示不愉快真理的人。换句话说,显白著述有一个预设前提:研究自由和发表全部研究成果的自由并没有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保证。因此,从根本上说,这种著述是与一个不自由的社会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人们就完全有理由提出一 个问题:在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里,显白著述又有什么用呢?答案很简单。在柏拉图的《会饮》中,阿尔喀比亚德斯——雅典之子,如整个雅典一样直言不讳——将苏格拉底及其言辞比作外表丑陋不堪、里面却藏有美丽无比的神物形象的雕塑。昔日伟大作家的著作甚至外表都很美。不过,这种可见的美与藏于深处的珍宝的美相比还只能算是奇丑无比。只有通过漫长、艰难、却总是愉快的努力,才能把这些珍宝发掘出来。我相信,哲人们在倡导教育时心里所想的正是这种总是很艰难,却又总是很愉快的工作。他们感到, 教育为一个一向紧迫的问题——一个典型的政治问题——提供了唯一的答案,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将并非压迫的秩序与并非放纵的自由协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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