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绳丨3月:有法可依之后怎样(2024年,总第21期)

于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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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初中生杀人案、东航MU5735事故、俄罗斯总统选举。

“我想当律师了。”朋友Katherine发来消息,接着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符号——在此,表示的是内心烦躁。

记不清具体多早之前,我听她提过,开通的住房网络由于工作变动而缺乏必要,因此联系运营商停止续费。令她始料未及的是,工作人员称,最初签订的合同规定了使用期限,未到期注销宽带,需支付一笔违约金。

而这次,Katherine和对方做了进一步沟通。不仅所谓的违约金问题没有解决,她又被告知,如果退网,此前开通服务获赠的两个Wi-Fi盒子还得返还。

她跟电话那头说,这哪里叫免费送,这叫免费使用。但显然,对方并未服软,沟通依旧无果。

在我看来,多半是销售推广人员在兜售服务时,通过各种方式有所隐瞒,导致眼下的局面。根据法律,这样的合同可以被判定无效。此番处理思路,我第一次得知情况时就说与Katherine。而一个月前,我还就她的另一件维权事宜提供初步帮助与建议,本来十拿九稳的官司,也至今没有发起。

抛出从律的想法后,她似问非问地补一句:“我当律师,会不会被气死?”

很大程度上,我能够理解她的处境。当我第一次到深圳租房,就被要求过缴纳前期并未言明的费用。那可谓一个法学本科生的首次大溃败。后来,我邮寄的物品丢失,断断续续谈判了近半年,才拿到远远不对等的赔偿。

亲身经历让我明白,依法维权也许会变成一场自虐。所以面对争端,尽管占理,Katherine和我都曾流露出某种意兴阑珊。

正因如此,我对当下社会话题中弥散的“法律情结”保持距离。3月的“结绳”,将集中讨论引起激愤的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几乎是一边倒的势头,公众迫切希望将三名“恶魔”绳之以法,进一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他们相信,只要有法可依,不愁应对未成年犯罪。

我对此表示谨慎的怀疑。并且,我不认为自己陷入规则上的相对主义——开什么玩笑,这个世界怎么会没有是非?我的问题在于,好,大家知道是非了,然后呢?你要怎么实践自己的是非观?

法治不是静态的。这一方面可以描述我们维权所遇到的法律适用,另一方面,还指向法律立废本身。换言之,你完全有可能看到在“合法形式”下做出,却令人感觉不是那么好的结果。这便是本期“结绳”关注话题——东方航空5735号班机空难两周年、普京赢得俄罗斯总统选举——的旨趣。

 

关注

 

01丨要怎样“救救孩子”?

为回应舆论对“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话题的关注,3月17日,邯郸市肥乡区委员会宣传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简短的情况通报

根据联合工作组的说法,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学生王某某遇害。次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其中细节,该通报并未涉及,只是透露“各方面工作正有序进行”,包括对犯罪行为的惩处。[1]

但显然,这尚不足以平民愤。

澎湃新闻报道,3月14日,受害者姑姑称,家属曾找到孩子的一个同学询问,而这位目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当时还在床上打游戏,并有意误导寻人方向。[2]

《新京报》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点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家不过100米。[3]

另外,尽管“受害人被埋的坑深两米”传言为虚,实际坑深只有56厘米,不过在回应央视新闻的采访时,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李亚峰表示,“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进行挖掘,第一次挖掘就在3月9日。[4]

如此种种,无怪乎铺天盖地的言论强调严惩凶手。

“他们的成长从现在看来,已经不顺利了,完全长歪了,成为废品了,保护一个废品有什么意义呢?他他妈的又不是文物。”一篇言辞激烈的文章堪称代表,“用我纳的税来养他们三个,我虽然没有决定权,但是我明确表示,我不愿意。我又不是变态,养这种杀人狂魔。”[5]

关于这套我姑且概括成“纳税论”的逻辑推论是否成立,在此按下不表。回到惩罚上,我们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果嫌疑人被司法程序认定为杀人的罪犯,接下来该怎么办?

判处死刑,是呼声最高的答案。但从法律规范层面,它又是最难以实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甚至依照该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6]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曾做出补充,将故意杀人等特定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即使如此,触发该条款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果也不至死刑。[7]

而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杀害同学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正好卡在12周岁至14周岁之间。[8]

虽然本案还没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检方的态度仿佛昭然若揭。在3月22日的新闻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表示

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除了三名涉案学生,舆论还指向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用视频形式,梳理了法学界对该问题的两种立场。乐观主义派认为,人性是可以趋近善良的,对待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应以教育改造为主。现实主义者却相信,人性的幽暗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是故刑法的第一要义在于惩罚,而非矫正。

罗翔提醒,不同法系国家存在价值观念的偏向,诸如美国部分州,就没有设置任何刑事责任年龄。另一些地方,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线则参差不齐。他呼吁,法律逻辑要回归实践。[10]

那么,实践情况是什么?

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情况。发言人介绍,近年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趋势。2023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9.7万人,其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约1万人。[11]

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也可发现,我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在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259人、8169人、8710人,对应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57%、11.04%、11.1%。[12]

我忍不住横插一笔。单看上述信息,似乎只能说明“罪犯呈现低龄化”的事实。倘若因此反推,得出“为了扭转事态就只能加重对儿童的刑罚打击”的观点,恐怕还需要控制其他变量,进行更完善的验证。

值得注意的是,当罗翔简要地表明“罪犯应该受到必要惩罚”的态度时,他并没有暗示更多内容——例如,一定要对杀人的未成年判处死刑——但这并不妨碍观众“代劳”。

那条视频的评论区,得到超过2万点赞、排在首位的留言说:“你在除害虫的时候,会考虑它是幼虫还是成虫吗?”很明显,这又回到“将罪犯非人化”的语境。一旦不是人,便无所谓对待同族的慈悲,无所谓“一命换一命”的计算负担。[10]

当然,我并未否定对未成年犯罪行为施以惩罚,甚至说,我都没有表达个人立场。一个事实是,死刑存废也好,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也罢,它们都留有辩论的余地。

“屁股先行”的潮流下,我希望读者注意到更多切面,像是校园霸凌。

央广网记者采访了涉案学生就读的旧店中学校长李安敬,后者提供受害人生前与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校园内的视频监控截图,证明“他们四个人经常一起玩,未发现有霸凌现象”。受害人的班主任也回应称,这几人关系很好,在日常中未发现有校园霸凌。[13]

对于校方说法,王某某的家属并不认可,并怀疑孩子遭受过同学霸凌。

援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介绍,霸凌具有三个维度特征,即意图、重复和力量。霸凌者希望通过反复的身体、言语伤害,给被霸凌者带来痛苦。[14]

2017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全球现状报告》,详细说明了校园霸凌的分布情况和应对方式。这种侵害既发生在教室内外,也可以出现于学校周边、上下学路上以及互联网上。[15]

照此看来,校方的解释更像在排除自己的责任。我承认,这是一个略带诛心的主观推断。毕竟客观层面,教职人员确实只掌握学生的在校情况。不过我也能为自己辩驳。

在一年前讨论“胡鑫宇事件”时,我留意到一份标注为校内的《不自杀承诺书》。这份文件集中展现了大行其道的语言改造的矛盾性——写明承诺人正处于需要帮助的“危机状态”,却又说“我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心理老师的建议下,我自愿签署不自杀承诺书”。[16][17]

旧店中学大可直言,这未免一叶障目,张冠李戴,不符合该校实情。那我们回过头观察,旧店中学为了应对霸凌都做了什么?

还是接受央广网的采访,校长李安敬补充道,当地司法局每学期都会向学校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之后各班级老师会通过主题班会、法治安全课和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防止校园霸凌发生等内容。[13]

就此,校方没有给出任何卓有成效的证据。它好像什么都做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做。

读者可参照StopBullying.gov网站的建议:关于霸凌教学活动的实例,包括针对阻止霸凌的演讲或角色扮演;讨论诸如举报霸凌之类的话题;创作性写作,如一首大声疾呼反对霸凌的诗,或一个教旁观者如何提供帮助的故事或小品;讨论同学关系的班会……

该网站还提及,为确保顺利开展防止霸凌工作,所有学校教职员工都需要接受培训。“旧店中学”们的情况如何?如果愿意,诉诸各自的经验后,大家或许会有真切的判断。[18]

霸凌问题之外,“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事件存在一个被讨论得更少的切面,即留守儿童问题。

鉴于涉案未成年人都是留守儿童,3月21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撰文呼吁,当前正是推进留守儿童随迁入学的最佳时机。他粗略地说,一些留守儿童处于缺乏成年人照看的状态,在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等方面,面临比较窘迫的境况。[19]

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团队的调查曾指出,2006年至2015年,关于留守儿童的舆情事件共计239起,高发期位于2010年之后,2015年更是以43起达到顶峰。舆情事件类型上,留守儿童犯罪自2011年有微小增幅,非正常伤害自2012年增幅显著。[20]

另一项研究,则关注到这部分群体的后续犯罪率。来自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的张丹丹团队,2022年在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发文称,当留守儿童成年,其入狱概率会比非留守儿童高约1.8%至2.5%。[21]

家庭背景确实会深刻影响儿童的人生走向。几位来自警察系统的工作人员,讲述了儿童犯罪方面的办案经历。讨论者称,很多惹事未成年人的家长并不比孩子要干净,这些父母大多数是“几进宫”的。

可是,也不能理所当然地反推,跟着为人正派的务工父母进城,小孩就能避开不良,走上正途。另一位警察介绍,自己经办的案子中,就有同属一个农名工小区的工友的小孩,形成三四人团伙实施盗窃。本质上,是他们的父母忙于工作,小孩缺乏足够的家庭教育。[22]

这场讨论还提到,网络资讯对未成年心智的塑造作用,尤其是模仿暴力行为方面。而关于儿童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的担忧,在更广泛的地域上取得共鸣。

202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全球教育监测报告》摘要显示,一项研究包含的14个国家中,仅仅靠近移动设备就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并对学习产生负面影响,近四分之一的国家禁止在学校使用手机。[23]

即使自由如美国,手机禁令在家长中同样很受欢迎。2022年,对全国抽样约1.1万名家长进行的调查发现,74%的受访者认为,社交媒体是令小孩分心的主要原因。[24]

然而,约束未成年接触互联网的结果有好有坏。

The New York Times一篇报道说,根据在西班牙开展的研究,实施学校手机禁令的地区,网络霸凌现象显着减少。而来自美国的数据则表明,禁止使用手机的学校报告的网络霸凌发生率,要高于允许使用手机的学校。[25]

研究者没解释,为什么禁止使用手机的学校报告网络霸凌率更高。假设方法科学、数据准确,这无疑暗示我们面对的现实非常复杂。不过,公众是否有意愿去包容它?

回到罗翔那条超过6分钟的视频,当他在接近中间位置,讲到美国35个州“任何年龄的人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画面飘过的字幕评论,是一众的“支持!”“非常合理!!”“超级赞同!!!”等表态。[10]

知名博主和菜头,校园霸凌的社会讨论在退化,焦点集中于“应该把明正典刑的年龄降低到几岁​才好”。大家只想要一个结果,至于“问题如何产生,如何消弥,没多少人感兴趣”。他告诉读者,校园霸凌并非孩子间的问题,它是一种由校方失职和家长不作为促成的处境——在当前媒体环境里,这些因素都未获得足够关注。[26]

家长和学校理应责无旁贷,而我的进一步追问是,对于那些被道德审判成“人渣”的未成年人罪犯,国家又在哪里?

应勇——那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调研时强调:“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9]

专门学校也即工读学校,专门接收教育轻微违法或犯罪的未成年人。依前文提及的警察系统工作人员看来,工读学校已经名存实亡。《新京报》早年一篇报道给出的数据是,2017年底国内工读学校仅有93所,半世纪减少过半。[22][27]

“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事件,或许是撬开困局的支点。可我又不合时宜地狐疑,经验证明,这个社会的很多工作都将要“积极协调推动”,机制貌似总在“健全”,“力度”一直加大。那么,它们做到何种程度,我们才能实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关注

 

01丨MU5735事故两周年

3月20日,中国民航局公布了第二份《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但调查结果仍未出炉。

两年前,原本计划从昆明飞至广州的东航MU5735,途经梧州上空发生坠机,123名旅客、9名机组成员全部遇难。依照《芝加哥公约》附件13之规定,调查必须尽快并在可能时于12个月之内将最终报告公布。否则,调查必须在每个事发周年日公布一份临时声明。

没人知道这样的声明还有多少份。端传媒报道,参与或协助大部分国际空难调查的NTSB给出的经验是,不太复杂的案件调查通常在6个月内完成,而复杂案件需要更长时间。NTSB统计,航空事故调查过程的平均时间为2到3年。[28]

The Wall Street Journal回顾了2000年以来中国坠机事件,既往案例显示,一般用不到两年的时间,调查就能公布坠机原因的初步结论。

东航MU5735是从高空近乎垂直下降的,俯冲过程中,飞机没有发出任何警告信号,也没有与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建立任何通信。而中国民航局在第二份通报里继续认定,飞机起飞前,设备和机组成员情况良好。[29]

 

02丨普京继续执政俄罗斯

3月18日,俄罗斯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布,弗拉基米尔·普京在该国总统选举中胜出。这意味着,普京快要届满的任期得到至少6年的延长。到2030年,其执政时间将超过约瑟夫·斯大林。

根据民意调查,近一半的俄罗斯人“强烈支持”对乌克兰的战争,而普京的支持率超过80%——这一数字对西方政界人士几乎是闻所未闻,而且与俄乌战争之前的几年相比大幅上升。但CNN报道称,在俄罗斯,衡量民意是很困难的,监督机构在严格的监视下运作,许多人担心批评克里姆林宫。[30]

来自墨尔本大学副教授的评论表示,像俄罗斯此类国家相信,在将权力集中于一位民选领导人的宪政体制中,民主和权利保护会得到最好的保障。

普京今天的地位基础,可追溯至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它同时包含许多保障民主权利,以及将大量权力集中到总统一身的条款。最初的改革者期望,总统利用这种集中的权力在俄罗斯建立民主。然而,该文作者说,30年后的结果是适得其反。

评论还担心,随着普京即将开始他的第五个总统任期,权力的集中化和个人化只会继续增加。对外而言,这可能导致俄罗斯变得越来越不可预测;在国家内部,地方功能也将日益失调。[31]

 

参考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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