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調查 1|殘疾人士疑誤服蚊怕水後死亡 院舍認涉疏忽 社署發警告未列詳情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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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院舍接二連三發生事故,再次令社會關注院舍服務質素,照顧者亦憂心監察機制。《集誌社》一連三篇報道,分別跟進院舍懷疑疏忽死亡個案,社署警告機制被批不透明;家屬申訴院舍封閉式管理令舍友情緒變差,家人活在不安中;以及全港逾百間嚴重殘疾院舍中,逾八成限指定地方探訪、逾三成設時間和次數限制,有關限制理據為何?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記者

殘疾人士院舍接二連三發生事故,再次令社會關注院舍服務質素,照顧者亦憂心監察機制。《集誌社》一連三篇報道,分別跟進院舍懷疑疏忽死亡個案,社署警告機制被批不透明;家屬申訴院舍封閉式管理令舍友情緒變差,家人活在不安中;以及全港逾百間嚴重殘疾院舍中,逾八成限指定地方探訪、逾三成設時間和次數限制,有關限制理據為何?

今年十月,匡智會轄下殘疾人士院舍職員涉性侵學員事件曝光,機構事隔兩個月才公布違規事故;事件亦揭露社署網站公布院舍違規時,不會列明詳情,輿論質疑透明度不足。《集誌社》發現,基督教懷智服務處轄下一所殘疾人士院舍,今年五月有院友懷疑誤服蚊怕水、蘆薈凝膠後死亡,院舍承認涉及疏忽,死因仍待證實;社署調查後在六月初向院舍發警告,但網站內容僅提及院舍違反《實務守則》中提供安全居住環境等規定,隻字未提事故涉死亡和院舍疏忽。

院舍嚴重事故接二連三發生,有殘疾人士家長組織認為,事件涉及有人死亡,「係幾大嘅事」,盼社署作出更主動和詳細公布,令照顧者有所警惕從而監察。社署則回覆指,如重大事故涉公眾利益,會考慮事件性質、嚴重性、對受害人和家屬影響「適時公開交代事件」。

《集誌社》早前獲悉,今年五月,基督教懷智服務處轄下將軍澳綜合復康服務中心,發生懷疑物件擺放不當、院友誤服蚊怕水和蘆薈凝膠後死亡事故。該中心樓高六層,提供七項殘疾人士服務,包括日間展能中心、嚴重殘疾人士護理院、嚴重智障人士宿舍、中度智障人士宿舍和輔助宿舍等服務。據悉,事故發生在五樓的中度弱智人士和輔助宿舍。

知情人士透露,事故後,有家屬認為資訊和透明度不足,宿舍其後在八月再有院友因肺炎死亡。該中心和機構其他服務單位在十月收到自稱是「將軍澳家長」匿名信,表示對近月發生事件「感到害怕擔憂」;中心家支會其後向家屬發訊息回應,機構亦再向各單位家屬代表解釋事件及進展。

社署公布警告 不提涉死

社署的殘疾人士院舍資訊網,會列出院舍過去 12 個月的警告紀錄。資料顯示,署方於 6 月 3 日向院舍發出警告,列出的「警告事項」,涉及院舍違反《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中兩項規定,分別為「應採取適當的措施,包括放置標誌在住客床邊及/或其他合適地方,以識別住客的特別護理需要或風險因素(例如:過敏、跌倒、吞嚥困難等),以保障住客安全」,及「應為住客提供安全及受保護的居住環境」。

不過,警告事項沒列明事件詳情,亦未提及事故涉及死亡個案和院舍疏忽。因此今次死亡個案,公眾及關注組織一直不知情。

院友誤服蚊怕水、蘆薈凝膠後死亡 不涉刑事、死因待確認

《集誌社》向懷智及社署查詢事件。懷智日前在書面回覆承認,今年五月,該中心曾發生一宗,懷疑有院友誤服蚊怕水和蘆薈凝膠後死亡事件,指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死因未證實仍待死因庭審理。懷智承認事件屬疏忽,已向死者家屬交代責任,並一直保持緊密良好溝通和給予適當支援。

至於事件詳情,機構指,曾徵詢死者家屬授權,向《集誌社》「透露事件以增加公眾人士知情」,但家屬表示「心情已經平伏」,不欲在死因庭未有報告前再提及事件;機構為免再勾起傷心事影響家人情緒、以示對死者家屬的尊重,不便透露更多內容,只能說事件不涉任何刑事成份。  

懷智表示,事發後,隨即分別與所有中心職員及家屬,召開會議交代事件及提供心理支援,及後在董事局會議、全會職員會議及家屬代表會議中交代事件。懷智又指,社署於六月發出警告信、把警告事項放於網頁讓公眾知情,機構已向署方提交詳細報告及改善計劃,包括環境佈局、員工培訓及巡查,以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懷智:事件帶來傷痛,吸取教訓不容再發生

機構又披露,截至今年 12 月 20 日,中心全年有四宗死亡個案,全部已向社署報告及經由社署調查。除上述誤服蚊怕水事件屬會方疏忽、遭發警告外,其餘三名死亡院友,已證實的死因涉流感和肺炎、顱內出血、肺炎和心臟停頓等。社署對相關個案沒表示疑問或需發警告,會方亦有聯絡向死者家屬交代詳情,無人提出質疑或追究。

懷智表示,十分明白有家屬及職員「在『蚊怕水』事件後感心理壓力及情緒困擾」,故不時為家屬或員工舉辦情緒支援講座。機構強調,職員一直很疼愛服務使用者及智障人士,並將他們的生命及福祉放於首位,事件發生令該會上下帶來很多傷痛,「我們會吸取教訓,不容許再有危害智障人士生命安全的事情發生。」

中心九月份推架構重組 三樓層各設一經理

根據中心家支會十月向家屬發出的訊息,提到「不幸事件後」中心已迅速作相應措施,將中心拆為三個單位,增加人手比例,籲家屬體諒和支持中心。據中心九月份的「號外」通訊,提及中心面對服務使用者老齡化、招聘困難和人才流失等情況,故推行架構重組,包括將以往中央管理轉為專屬管理,在三層樓各設一名經理,帶領及監察所屬樓層的員工團隊等,各樓層團隊可更專注所屬樓層的使用者需要。

至於社署,在 11 月份回覆查詢時,未有明確回應院舍是否發生院友誤食蚊怕水和蘆薈凝膠死亡事件。署方僅指五月接獲中心,就一名住客誤服非食用物品提交特別事故報告後,派員進行突擊巡查。調查顯示,院舍沒採取適當措施保障住客安全,遂於 6 月 3 日發出書面警告,要求改善及糾正,並將記錄上載網站。社署指,院舍事發後已即時向住客家屬交代,提供所需協助,其後亦已執行改善措施,為有特別需要的住客制定合適的照顧指引,加強員工培訓。

社署:考慮對受害人、家屬影響等適時公開

被問及中心目前四個宿舍、護理院的牌照有效期,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社署續牌時會否考慮事件?署方回覆指,牌照處在審批續牌申請時,會考慮院舍在上個牌照有效期內表現及違規紀錄,以及院舍當時的狀況,決定是否向院舍續發牌照、以及牌照的有效期。

嚴重智障人士家長協會(嚴協)主席黎沛薇關注,雖然社署會在網站公開院舍警告,但「一般人唔會成日吼住」;即使得悉哪間院舍遭警告,但就如匡智性侵事件,警告記錄「就咁話佢觸犯咗邊條條例,都唔知究竟發生咗咩事」。她指在今次懷智將軍澳事故,涉及有人死亡,「係幾大嘅事」,但單看警告事項卻無從知悉,原來涉及有人死亡和院舍疏忽。

她指作為家長,一定希望資訊更加透明,認為社署視乎事件嚴重性,應可作出主動和較詳細的公布,令家屬有所警惕,留意相關狀況會否發生在家人身上,以及跟進了解院舍有否改善措施。社署則回覆指,如有院舍發生重大事故,「而有關事件涉及公眾利益或引起社會關注」,政府會考慮事件性質、嚴重性和對受害人及家屬的影響,「適時公開交代事件」。

集誌社檔案:匡智會性侵案遲兩月公布 五院舍疑涉虐待未知詳情

今年 10 月 23 日,匡智會公布,轄下大埔殘疾人士訓練中心和院舍、一名男助理舍監涉性侵兩名中度智障學員;事件在 8 月發生,機構兩個月後才公布,惹來外界和家長組織質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之後解釋,延遲公布是考慮到受害者及其家人情緒。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其後要求,政府就侵害院友個案訂立公布時限準則;局方則指個案具特殊性,尤其考慮到照顧受害者及家長情緒,不宜統一規定事件公布時間。

事件中,署方於 8 月 28 日向宿舍發出警告,網站列出的警告事項,僅提及《實務守則》中有關「保護殘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確保所有住客免受任何形式的欺凌、侵犯或虐待」條文,但沒有載列事故詳情。而翻查網站資料,過去一年,另有四間殘疾院舍收到社署警告,違反《守則》「保護殘疾人士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如發現懷疑虐待事件,須按照有關指引處理的規定」,未列明詳情。

局長孫玉菡當時指部分違規個案涉及技術性問題等,會考慮個案嚴重性和社會關注度,才決定是否向公眾披露,未必每一宗違規個案都要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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