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的召命 – Being篇
上主是愛,祂創造世界/世人是要讓受造物充滿祂的愛,在被愛中生活。因此,人受造最基本的召命,就是被呼召成為「蒙愛者」。
從被愛中失落
當始祖違反上主愛的界線,違命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罪就入了世界,扭曲了人心。
違命之罪是人要「像上主一樣」,是關係上的背叛。人因此錯失了生命的焦點,離棄了「被愛的生命」,轉為追求「值得愛」的人生。
「值得愛」的生命,是藉著擁有財富、能力、魅力、才華等種種表現,使自己值得別人的愛、值得「我」去愛「他」。「愛」成為能力、表現的結果。人的價值就被扭曲,從「本來值得被愛」的人,變為「努力使自己值得愛」的人。
人從此失去了上主的呼召,在扭曲的世界中苦苦生存。
重回被愛的人生
「基督為我們捨棄了生命,從這一點,我們就認識了愛。」《約壹3:16,新漢語譯本》
耶穌基督的捨己,讓我們明白甚麼是「被召蒙愛」的生命。
在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之下,我們得著白白的拯救,亦只有白白地接受耶穌基督的愛,才能得著生命。耶穌基督給予我們的生命,就是一份「甘心享受被愛」的生命。
當我們活在「甘心被上主所愛」這份關係之中,甘願放下以自己努力的成果去建構人生價值,我們就重回上主創造人的召命,成為一個「人」,活在祂的愛中,經歷祂豐沛澆灌、培育滋長、修剪改變。因此,祂渴望我們接納自己是「祂的摯愛」這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