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去書店做店員的那一年
我跑去書店做店員的那一年,【英倫情人】正紅。它拿走了當年奧斯卡九個獎項,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剪接等。電影普通,小說很好看。沒什麼東西想讀的時候就讀它,讀到己經有一種哪天我可以把它從頭到尾背出來的豪邁感。
主角之一是位考古學家。他隨身帶著希羅多德的【歷史】,用它來尋找古蹟的線索。有天有個有夫之婦(也是主角之一),向他借了這本書,在眾人前朗讀了書裹的一段故事:國王對他的愛將說皇后的身材世界第一,沒有其它女人可以比。看愛將沒有反應,國王就說:她每天晚上都裸身睡覺,我安排你去偷看,可以証明我說的是真的!愛將就依國王的計劃,看到了皇后的祼體,但也被皇后發現了。隔天,皇后把愛將找來,他褻瀆了皇后的貞節,只有兩條路,一:由皇后賜死,他解決自己的生命。二:殺了國王,把整個王國據為己有。愛將最後發動叛變、殺了國王,名正言順的擁有了皇后和整個王國,也成為眾人愛戴的國王。之後,考古學家就愛上了這個有夫之婦。這段婚外情,是故事的主軸之一,也是改編成電影的主要部份。
入社會後,我迫切的想要離開台北的一切,越遠越好,偏鄉更讚。任何可以幫助我達到目的的工作我都考慮。想過當老師,但我不只沒有耐心,對於無法溝通的人會想打他。也想過巡山員,但我一點也不享受爬山。隨便一個鄉鎮機關的行政人員也是可以,但僅能勉強接受,因為年輕,無法理解坐辦公桌的美好。後來郵差的想法漸漸成形,在沒有網路和手機的年代,騎著野狼125,挨家挨戶傳遞連結,很符合當時的我。
於是我去做了書店店員,上班不用帶腦,晚上準備考試。但實際狀況和想像差十萬八千里。不只要帶腦,也要體力,而且還需要耐心(處理各種細節、愚蠢事件和無腦客人)。工作內容說起來很簡單,把要賣或可以賣的書從倉庫搬到賣場,然後把不要賣或是賣不好的書從賣場搬到倉庫。關鍵就在於決定哪些待在賣場,哪些去倉庫,這是書店店員施展魔法的時候。這件事如果全依數據,賣場就會極度無趣。所以店員得用個人判斷,把數據沒說到的也放進來,讓書單不只有趣,還可以有更多的銷售。判斷邏輯雖然是個人的,但得要有個所以然,讀者可以懂,同事在你下班休假的時候可以幫忙上書找書。
【英倫情人】裹頭有段講到主角的奇怪僻好:在造訪別人家的時候,如果當下只有他一個人,他會直直走到書櫃前,取下一本書,翻開它,然後用力吸它,像是把書裹的所有過去都吸進去,變成自己身体的一部份。
我也喜歡。翻開書頁後把鼻子湊上去,新書舊書都好聞,新書有淡淡的化學刺激味,用力一吸就人生圓滿,舊書則多了些陳年灰塵的層次。有機會的話,我也是會直直的走到朋友的書櫃前,細讀每一本書名,那是言語無法到達的地方。在一般情況下,出於禮貎,你只是意會這些書和個人價值之間的映照關係。但店員因為工作上得要互相協助,彼此問的直接:那這本那本呢?為什麼不是這樣那樣?它像收音機的轉鈕,頻率轉到了,對的音樂就響了,對方的趣味變成自己的一部份,不只是工作夥伴,也變成朋友。
對大部份的店員,書店工作只是十字路口前的一個紅燈。每個人口袋裹總是有些更遠的計劃,出國讀書、等待其它的工作機會,僅有少部份的人是篤定的以書店為志業在工作。國王的信任、維護皇后的貞操、征服世界,每一個戰場都吸引我,無法做決定的結果就是一回神,又是一年過去。
進入書店那一年發生了很多大事,賈伯斯重新回到蘋果、哈利波特第一集出版、鐵達尼號上映。在那個當下的我以為只是找了一個有趣又可以碰很多書的暫時工作,並不理解這個決定對自己的重要性,但現在回頭看,世界的門對我打開,從那年開始。我以書店店員做自我認同、自身價值,持續了二十年。
想要看不同風景的慾望仍然強烈,偶爾會想起那幾條沒走的路。如果我真的做成了郵差?好險我沒有做郵差,沒幾年後,手機和網路陸續出現,現在還用郵件交流的人,應該趨近於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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