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召活出「敬拜/事奉」的生命 – Being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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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從埃及領出來的時候,你們要…事奉/敬拜神。」(出3:12, 4:23, 7:16, 8:1, 8:20, 9:1, 9:13, 10:3, 10:7-8, 10:11, 10:24, 10:26, 12:25-26, 12:31)
上主創造人,要使人成為大地的祭司,以順服及工作,活出一個敬拜/事奉的人生,使大地萬物活在上主的恩典之中。
工作及生活,是人對上主的敬拜及順服的行動,而不是尋求自我價值及愛的途徑,更不是人生的目的。但當人輕忽上主的話,以自己的喜好訂定人生目標,生活及工作就出現偏差,遠離受造的目的,落入「罪」的狀態,成為對人性的扭曲。
上主的救贖由始至終,就是呼召人離開這種背離受造原意的狀態,悔改歸回上主創造的心意,在生活及工作中重拾順服及敬拜的生命。
在出埃及的救贖事件中,上主由始至終的目的,是要救贖人歸回事奉/敬拜祂的生命。這敬拜/事奉的生命,不單是會幕/聖殿的各種禮祭。從《民數記》到《申命記》的記述,上主透過獻祭、社會規條、生活聖潔條例,要讓屬祂的子民,在這些氛圍及實踐中,被塑造、恢復一種順服、敬拜、事奉的生活。
一個順服敬拜的人,能夠活出超越律例規條的敬拜生命,成為上主的祭司,把別人及萬物領向與上主和好,經歷祂的恩典。
耶穌基督作為完全的大祭司,活出徹底的順服與敬拜,領我們歸回與上主和好。跟從耶穌基督的腳步 (林前11:1),活像耶穌基督的順服敬拜 (腓2:3-11),是我們作為上主子民的呼召,要成為順服敬拜/事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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