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让梨:儒家长者先的利益分配原则
孔融让梨是著名的传统道德故事,因记于启蒙童书《三字经》中而广为人知,“融四岁,能让梨。悌于长,宜先知”。
《三字经》成书于南宋。故事中的孔融是三国时的名人,当过北海太守,有诸多值得称颂的事迹,知名度很高。他是孔子的后代,从小聪明伶俐,能言善辩。孔融十岁时,随父亲去洛阳拜见名流士大夫李膺,让门人通报说,“李大人家的世交求见”。待到相见,李膺一看是个小孩子,就没好气地问孔融,“我家和你家有什么故交呀?”孔融可会攀关系了,不慌不忙地回答说,“先祖孔子曾求教过你家先祖李耳”。一番回答赢得主人和满堂宾客啧啧称奇。一位后来的宾客听说后,不以为然地说道,“小时聪明,长大后未必有多优秀”。孔融临场反应绝佳,当即反唇相讥道,“想来您小时候就很聪明。”看来孔融从小就好口舌之争,后来就死在这个爱好上了。因多次讥讽曹操,把曹操惹怒了。曹操忍无可忍,就安个罪名把孔融给杀了。
让梨这则故事呢,最早见于唐朝李贤注解《后汉书·孔融传》时,自《融家传》当中所引用的一段话。原文为:
孔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世孙也。高祖父尚,钜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别传曰: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
时离东汉时期的孔融已经四五百年了,《融家传》也已失传,是否真有此书也是个问题。《后汉书》对孔融的记述中,就没有这个故事。《后汉书》是由南朝的范晔所编著,著书时间距东汉时期的孔融约二百多年,更近些。所以,这则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如果这则故事是后人编造的,那安在孔融头上再合适不过了。他是孔子的后代,又给人从小聪慧的印象。故事以他为主角,容易增加可信度和易于传播。
其实故事的真伪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故事中所传递的价值取向。故事中的价值取向终归是真实的,具有现实的影响力。
这个故事的主旨是宣扬儒家的利益分配原则,就是在享有资源和利益方面,长者尊者应享有更多的份额和优先权。故事借孔融的话说,“小儿,法当取小者”。《三字经》也说得明白,“悌于长,宜先知”。让兄长享有更大的梨,是小孩子打小就应当先知道的道理。如果孔融是让他弟弟妹妹个大的梨,就不会得到吹捧。《弟子规》则推而广之,告诫小孩在资源分配上要以所有年长者为优先,“物虽小,勿私藏;或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
当然,儒家也倡导“不患寡而患不均”,主张“损有余而补不足”,反对分配差距过大。“不均”并不是指平等,而是指差距过大。在儒家那里,“患不均”与“长者先”并不矛盾。“长者先”的分配原则在“家国同构”的儒家理论中,就进一步发展为“尊者先”,权力更大的人优先。
儒家“长者尊者先”是适应小农生产方式的分配原则。小农生产方式需要稳定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避免争抢和冲突。争抢和冲突不利于耕种劳作。以“长者尊者先”能有效降低争抢和冲突的频度。如果按强者优先的分配原则,强者必须通过争抢来产生,就会频繁地出现冲突。长者和尊者并不一定始终是强者。长者尊者衰老后,体力和精力就会下降,就比不过年轻力壮的了。“长者尊者先”和“强者先”都不是公正的分配原则。公正的分配原则当然是按贡献大小分配,按贡献大小分配也最能发挥人的积极性,产出效果最好。
“长者尊者优先”的分配原则的最大缺陷在于抑制了人们的工作和劳动积极性。其次对保护有未成年人和弱势者不利。在面临危险时,会“让领导先走”,让尊者和长者先脱离危险,而将未成年人弱者置于危险之地。第三,不适应现在大规模陌生人交往的社会。在熟人社会中,“长者尊者优先”能让分配有序进行。脱离熟人社会,长者尊者优先的分配原则就会失灵了,不起作用。为什么中国人在公共场合不习惯于用排队来分配公共资源呢?就是长者尊者优先的分配原则失灵了。陌生人环境下,没有了熟人社会中公认的尊卑长幼,就很容易采用强者为先的分配法则。这就堕入“丛林社会”的法则了。
随着市场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中国社会现在采用按贡献分配的成份和按次序分配的场景越来越多。但“孔融让梨”式的以长者尊者优先的分配的情况仍大量存在。如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公,养老金多轨制等。“孔融让梨”不宜再加提倡。对于共同的劳动成果,文明社会的主要分配原则是按贡献分配,由自由市场决定。对于没有付出劳动的公共资源,则是就近优先。文明的规则是就近者优先,但不能多拿多占,超出平均数太多。既不用谦让,也不能争夺。就故事中的孔融而言,如果他父母让他优先挑选,他选大个的或小个的梨都可以,随自己心愿就行。但不能多拿多占,让兄弟们不够分。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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