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漫读(64):降志与辱身 — 无可无不可,义之与比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第四)。
适:适合,适从;莫,不肯;比,亲近,靠近。
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没有一定要适从的,也没有一定要拒绝的,朝着义去做就对了”。
孔子所谓天下,就是指天下世道,讲君子对于世道应当采取什么态度。世道不好,是出世还是入世?是知其不可为而不为,还是知其不可为而为?孔子主张以义为衡量标准,儒家的“义”,就是“忠孝悌”等价值的总称。只要是符合义,都是君子所为。不一定要始终坚持某一种态度。入世与出世,为与不为都是可以根据情况而转变的。
《易经·系辞上》中记载了孔子一句话。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大意相近。
《论语》中孔子另一处语录,也可相互印证。
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微子第十八)。
逸,散失。逸民指那些原先是贵族或当官的,但后来失去了贵族身份或官位而为民者。此段话中的七个人都是这样;中,符合;放,放弃;废,指废弃官位。权,权宜。
七个人中,伯夷、叔齐和柳下惠的事迹可考。而虞仲、夷逸、朱张、少连这四人不怎么清楚或无迹可考。孔子对这七个人都基本肯定,但又有所区分。七个人中,分三组三种情况。伯夷、叔齐这哥俩一组,本来两人也是一起行事。孔子认为他俩的境界最高,在礼乐崩坏的世道中,既不降低自己的志向和标准,也避免身受其辱。当然代价就是饿死。
最差的一组是柳下惠和少连,降志辱身。为了做事或当官,不得不委曲自己,放弃自己的一些原则,与体制妥协,但还不至于同流合污。但结果呢,也不尽意,得不到重用,还是被体制所排挤。“柳下惠为士师,三黜”(微子第十八)。他在鲁国当典狱官,三次被罢免。当官又不同流合污,就会被排挤,就会受到羞辱。但这两人说话合乎伦理,慎思而行,中规中举,只做到了这样而已。但从另外的角度来来看,柳下惠忍辱负重,在有限的条件下力所能及做一些自认为是正确的事,对社会有益的事,未尚不是更高尚?
虞仲和夷逸这一组居中。朱张被落下了,按照前面七人的顺序,他要么属于虞仲和夷逸这一组,要么属于柳下惠和少连这一组。推断孔子认为虞仲和夷逸的境界低于伯夷叔齐,而高于柳下惠和少连。他俩的选择是“废中权,身中清,隐居放言”。顺序应该倒过来。辞去官职符合权宜,无官自然身清,然后隐居不再褒贬时政。推断孔子认为他俩是降志而不辱身。比较伯夷叔齐和虞仲夷逸,都是弃官而逸,区别在那里呢?区别在于伯夷叔齐仍然心忧天下,采薇而歌,“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史记·伯夷叔齐列传》)。而虞仲夷逸则不再问世事。所以伯夷叔齐是不降其志,而虞仲夷逸则是降其志,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志向和责任,独善其身。但与柳下惠少连相比,可以避免被羞辱。
孔子最后归揽到自己身上,说这些人都挺好,云云。他们的行为都符合义。但我与他们都不同,没有什么是一定要做的,也没有什么是一定不做的。就是这三种情况他都可能去做,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选择不同。比如孔子曾任鲁国大司寇,后又被季氏冷落而离开鲁国,也算是降志辱身了。但孔子仍然孜孜以求游说列国,又算得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了。“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公冶长第五)则算是降其志,不辱其身,但孔子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实际上做不到。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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