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漫读(13):礼之用,和为贵—礼是社会交往的必要前提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学而第一)。
有子说:“礼的设制,以追求和谐为贵。古代君王的治国之道,美妙之处正在于此。小礼大礼都以寻求和谐为最佳。但这样是不行的:一味追求和谐,不以礼仪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儒家的礼是调节人与人交往的规矩。包括举止、次序、称呼、服饰和仪容等。核心是要体现出尊卑和亲疏的差别。礼无处不在,大到国家祭祀、朝堂议事;小到百姓日常交往等等,都要遵循尊卑有序的原则。孔子就批评过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八佾第三)。按周礼,八佾是天子的用度,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季氏是卿大夫,用八佾就越了两格。
有子的意思呢,礼既要体现尊卑,也要尽量达到和谐。让大家都感到满意,不会感到厌烦。这样礼才容易让人接受,有可行性。比如说,礼节太繁复了成为了负担,就不和谐了;或者说,不同地位礼遇差距太大,也不和谐。假如周礼规定给天子表演舞蹈用八佾,诸侯则只能用四佾。诸侯就会很不满。
但一味追求和谐,甚至愉快高兴,没有了体现尊卑的礼节,则万万不可。像鲁迅那样,“俯首甘为孺子牛”;当老爸的驮着孩子在地上爬,虽然老爸小孩都兴高采烈,其乐融融,那也是不行的;有损父道的尊严,不成体统。像西方人习惯于蹲下与小孩交谈肯定也不符合儒家的礼。但为了父母高兴,七十岁的老莱子在父母面前穿花衣服,学小儿哭啼,则是合礼的。被收入了《二十四孝》。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的礼都能实现和谐。有些礼本来就是为了让行礼者心生畏惧和臣服。如磕头下跪,五体投地。磕头下跪总是很难受的吧!
按生物社会学的解释,跪拜礼仪是与动物类似的表达认输和臣服的肢体语言,在人类进化后仍然残存了下来。跪拜者让自己处于不利和放弃攻击的状态,以表示自己认输和臣服。在猴子和猩猩等与人类相近的灵长类动物中,蹲姿与收缩身体被用于打输后表示臣服。英国动物学家莫里斯在他的《裸猿》一书中写道:“战败者把自己脆弱的部分朝向进攻者,以此承认自己的失败。比如黑猩猩会伸出一只手作为臣服的姿势,这使它的手极易被对方咬伤。因为发动进攻的黑猩猩绝不会咬战败者伸出的手,所以这一乞降的姿势可以使强手息怒”。
按照孔子的见解,礼是由于人类社会由“大同”进入“小康”后而产生的。在《礼记•礼运》篇中,孔子对子游说,“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而大同社会就不需要礼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大同是孔子最向往的美好社会,退尔求其次是小康。“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而尧舜时代就是孔子心目中的大同,而夏商周三代之英,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的时代则是小康社会。夏已经是家天下了,权力交接从大同时代的“选贤与能”变成了世袭,“大人世及以为礼”。权力拥有者能主动让贤当然最好了。如果权力拥有者不主动让贤,那贤能者也不能“犯上作乱”,不能违礼。而孔子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礼乐崩溃,连小康都够不上,离大同相差更远。
大致说来,大同社会,人们没有私产,不分彼此,同吃同住同劳动,还共同抚养下一代和赡养老人。首领的产生则以贤能为标准。没有私产,当然也就没有偷盗,不用闭户。其实这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原始共产主义”,当然马克思的原始共产主义学说也是在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对古代社会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孔子或《礼记•礼运》的作者无疑也从历史传说或文献中了解到初民社会的这种状况。但他们将之归于早先人类道德水平更高,其实不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此的解释还是令人信服。但历史唯物主义将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解释社会发展的唯一因素,忽略了价值观的作用。
当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剩余产品丰富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养育模式更有利于人类的繁衍与发展。人类就从群婚制走向了婚姻制。所谓“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天下为家”就是“天下为私”,天下人都各自为自己的家庭考虑,亲近自己的家人,自己抚养自己的孩子。人的生长期长,固定配偶的婚姻制度让男性与自己的后代建立起了特定的抚养关系,更有利于下一代的发展。这样氏族内部就出现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利益单元,有不同的利益及冲突。于是礼就变得非常重要,用于调节家庭之间和家庭内部的关系,而儒家总的原则就是用礼来区分尊卑和亲疏,以实现群体的稳定秩序。
顺便说有一下“天下为公”。汉字“公”的象形含义是分东西的那个人,而大家共同劳动所获得的物品则由氏族首领分配,分配是首领的特权。于是“公”就用来指代氏族首领。而首领一般是男性,“公”又引伸为有地位的男子。大同社会,物品,主要是食品了,能满足当天大伙儿填饱肚子就不错了,有剩余也不会很多,则由首领保管。到了小康社会,剩余产品丰富了,其它人也能拥有一些剩余物品,就有了私的概念。相对于私人所有,由首领所掌控的资源原则上仍归大伙儿共同享用。于是“公”就有了公共的含义。“公家”这个词,过去指朝廷或王室,现在则指掌控公共财产的权力机构,可见一斑。所以“天下为公”,既可以解释为天下人为首领利益考虑,也可以解释为天下人为公共利益考虑。但不管怎么解释,两者的结果几乎相同,都是首领,或者说是权力者享用资源。因为分配权是掌握在权力者手中的,法理上是所有还是占有,区别不大。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就是例证。
现代社会相互共事和人际交往仍然需要礼仪,但应贵在平等,宜少不宜多,宜简不宜繁。比较重要的正式场合,当然还是要遵循主事者优先、尊者优先的原则;一般场合,则应儿童女士优先。而磕头下跪等损害人格的礼仪则应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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