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的“主旋律”
至今为止的中国历史就是专制权力不断集中与强化的历史,这便是中国历史的“主旋律”。
一、政治文化价值的不同决定了中西方历史的相背走向
与西方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截然相反,中国的历史进程表现为个人的自然权利与行为受到政治权力越来越多的侵蚀、挤压和限制;而西方世界的历史发展则表现为个人权利或自由的不断增长和覆盖人群越来越广。
一如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中写道,“东方从古到今知道只有‘一个’是自由的;希腊和罗马世界知道‘有些’是自由的;日耳曼世界知道‘全体’是自由的。所以我们从历史上看到的第一种形式是专制政体,第二种是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第三种是君主政体。”如果按黑格尔将自由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关键标志,那么自然而然,西方世界的“历史表现为一种不断进步的过程”,而中国历史则表现为“一种不断退步的过程”,至少在“个人自由”这个尺度上是如此。
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中西方历史背道而驰的走向呢?我认为无外乎两大因素:一是政治文化价值,这是初始的、根本性和比较稳定的因素;二是生产技术手段及由此产生的组织管理手段,这是次级的和持续变化的因素。
西方世界的核心价值是自由和平等。远在古希腊和罗马,自由与平等的价值便开始萌发。当然那有很大的局限性,自由和平等的观念只施行于罗马的贵族与平民之中,而异族奴隶则被排斥在外。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自由平等的权利不断赋予给了更多的族群或个体。耶稣基督将自由赋予给了所有民族,林肯解放了黑奴,美国的民权运动和女权运动使得黑人和女性得了更多平等的权利,等等。
为什么西方世界的自由平等观念和覆盖范围能越来越扩大呢?这是因为早期西方世界毕竟有这么一部分人持有自由平等的价值观,体验过自由平等的好处,践行过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所以,自由民主会有深远的影响和示范效应。
而中国的政治文化价值则是“君权”至上,唯王独尊,最经典的表述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便是中国文化的元价值和核心价值,沿袭至今。其他的价值,都源自于此或者要服从于它。虽然中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几经变迁,然而居于政治制度中的这一核心价值却没有丝毫的改变。这其实乃是群居的哺乳动物世界通行的不二法则,猴王就拥有其领地上的一切资源,享有优先的进食权与交配权。在中国,并没有如早期西方世界萌发出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当然就不可能在任何范围内建立起自由民主的制度。在中国任何的范围内,不论某个民族范围内,或者某个地域范围内,都没有出现过自由民主的思想和制度。
根本上,中国社会不曾有过一个人是自由的。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自由同时意味着要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是建立在平等权利基础上的契约责任,而并非被建立在暴力基础上的强权所强加的责任。中国人身处专制社会之中,当然是不自由的,公共领域中的每个人之间都是基于强权的权力关系,当然也是不平等的。严格说来,连专制权力顶端的皇帝也是不自由的。因此,黑格尔说“东方从古到今知道只有‘一个’是自由的”也是不对的。即便中国人如道家所主张的那样脱离一切社会关系,从而摆脱专制权力的桎梏,获得行为上的完全自主与不受限制,这也不能称之为“自由”。因为 “自由”一定是奠定在自由平等价值观念之上并在社会组织化生活中所获得的。道家脱离社会关系与降低社会组织化程度而使得个人获得的自主行为只不过是避免了专制权力对个人在原始自然状态下所拥有的“自然权利”的剥夺,这些“自然权利”包括占有自然资源与财产、迁徙、生育等。
所以,中国社会既没有在任何范围内出现过自由民主制度,也不曾有一个人获得过真正的自由。当然,历史的演进就只可能是不断重复或者使得专制力量不断加强。
而又是什么导致了中西方政治文化价值的不同呢?是什么导致了中国的政治文化价值尚停留在动物阶段,而西方世界的政治文化价值则摆脱了动物世界的法则呢?是地理环境因素吗?还是种族因素呢?或者皆而有之呢?甚至是偶发的呢?这是另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二、技术组织手段在中西方历史中的相反作用
正是基本的政治文化价值不同,根本上决定了中西方历史发展走向的不同,而生产技术手段的发展,以及相关的组织模式与手段的发展,则不断强化它们各自的走向。
在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念下,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手段的不断发展会更有利于增进个人的能力,增进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从而,随着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随着人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多,个人自由和权利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得到明确。
在拥有自由民主价值的前提下,西方世界自由与技术相互促进关系可以借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来加以解释。在拥有自由民主价值的前提下,马克思主义对西方世界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的历史进程的解释是大致正确的。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关系的转变,从而导致了社会的进步,但这个进步并不主要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比封建社会更高,而是主要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比领主与农民的关系更平等上,同时整个社会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也越来越多,而另一方面王权则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专制权力越来越小以至于无。而同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更先进的生产关系提供了更多的个人自由,使得个人更具有创造力,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亦即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手段的发展,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包括人员交住和信息交换的扩大与密切,会使得自由民主能让人生活得更幸福与更富裕的示范效应不断扩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错误在于他忽视了社会价值这个最基本的前提,错误地认为私有制是罪恶,是产生剥削的根源,错误地认为资本主义是私有制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实恰恰相反,私有制度是自由的物质保障。
而在中国“君权至上”的核心价值下,随着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手段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专制力量却会越来越强大,相应地个人所能保留的“自然权利”会越来越少。生产技术手段的提高更有利于增进专制的力量,不能诱发出自由的价值观。中国专制社会本身是没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不能培养出创新力,也没有创新的动力。专制社会的技术进展只能通过偶然的因素获得,如炼丹弄出火药;而不能通过创新的机制而大量获得。在传统中国社会,技术的推广应用也受到抑制。时至今日,中国仍然缺乏技术创新能力,只具备技术应用能力。所以,中国专制社会就其形态也非常稳定。至今为止,存现过三种主要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组织形态,这就是秦之前的“分封制”,秦之后的“郡县制”与当今的“党国制”。它们都是“君权至上”的价值观在技术组织条件下的不同表现。就其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技术组织手段的提高,表现为“君权”越来越强化,最高政治权力所能直接控制的范围越来越大,所能控制的层次越来越深入。
这样,比较一下中国与西方世界,就会发现,早期的中国人与西方人,所能拥有的“自然权利”是差不多的,都可以自主的迁徙、持有武器、生育与占有自然资源和财产。只不过两者的由来有较大差异,早期西方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主要是来自于自由平等的价值观,而非专制力量的控制力不足;而早期中国社会个人所拥有的这些自主行为,则是由于专制力量的控制力不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技术组织手段的增进,中国社会和西方世界中个人所拥有的自主性相差越来越大。西方世界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越来越多,而中国社会中个人所能保留的“自然权利”越来越少,个人行为越来越受到专制权力的束缚与限制。
三、从分封制到郡县制,再到党国制:专制权力的不断集中与强化
在分封制下,按照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共识,所有的国土在名义上都归周天子所有。但由于周天子的直接控制力不够:交通通信不发达,人口稀少,人员和信息交流匮乏,社会组织化程度低,他只能直接控制他自己的领地,而将其他的国土分封给诸侯管理,自己收取诸侯的上贡与勤王来作为交换。而诸侯呢也如是,分封给大夫。这样就形成天下、国和家的三个政治权力层级。像个俄罗斯套娃,一个包含一个。周天子的权力是来自于暴力取得的政权,而诸侯与大夫的权力都是从周天子那里派生出来的,但因为是全权委托,有相当大的独立运作空间。国土虽然名义上都归周天子所有,但他却只能直接控制很少的一部分。
随着生产的发展与人口的增长,诸侯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夺。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政治共识下,他们之间不可能形成稳定的相互承认、相互独立与妥协的政治秩序,必然持续地相互争夺直至天下一统。这一过程发轫于诸侯国层面。诸侯国首先在国内削弱或消除了大夫这一政治权力层面,从而增强了诸侯直接控制整个诸侯国的能力。在这一点上,秦国在“商鞅变法”下做得最彻底。这使得秦国君王能控制与调动国内资源的能力最强。所以,最终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并通过修建直道、车同轨、书同文等技术组织手段,将增强君王直接控制力的“郡县制”推广到天下范围。
郡县制与分封制相比,最高政治权力者皇帝的权力就要比周天子的权力大得多。他能将自己的权力末端延伸到县,相当于分封制下大夫的采邑。他可以将自己的政令通过郡县的政权体系传达到县,其直接控制范围与层次大大高于周天子。而在县以下的乡村社会,则由宗法家族来管辖。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和巩固了郡县制后,儒家思想便成了维系郡县制的价值体系,儒家强调忠与孝,分别对应君权与父权。专制权力借用儒家思想来驯化民众,以让民众自觉自愿地服从既有的专制权力。儒家思想虽然也主张君王要为政以德,但却缺乏常规性的有效制衡手段,它只有一个最终的手段,但也是毁灭性的手段,这就是革命,就是改朝换代。
本来,如果没有西方列强的出现和对中国的冲击,没有中国社会对西方技术与组织手段的引进,而同时由于中国社会内部也不可能有技术上的飞跃,中国社会就会如一个封闭系统一直在郡县制的政治框架下无限地死循环。因为郡县制的君权与父权结构较好地解决了天下一统的专制权力与物质生产高度分散的矛盾。虽然它不能使得中国社会获得实质性变化,更不可能使得中国社会获得发展,但却能使得中国社会持续下去,并能获得阶段性的稳定秩序,让绝大部分中国人得以安身立命,在忠孝中寻得自身的价值。这确实要比周围的“夷狄”更文明、更先进。与周围的“夷狄”相比,提倡“忠孝”的中国确实减少了相互残杀的频度。虽然郡县制的中国与周围夷狄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遵循“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动物世界法则,但周围“夷狄”建立权力与秩序的规则是更原始的“能者居之”,民众没有受过“驯化”,谁的武艺高强,谁就是王者,所以为争夺权力、争夺资源的相互残杀更多些,弑君弑父也更多些。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庞大的中国曾两度被周围弱小的夷狄所征服,但征服者又都必然喜欢上儒家的“驯化理论”,愿意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一文化成果。
但自洋务运动始,西方大量的技术引进,生产社会化的出现,市场的扩大,使得人们在宗法家族之外的交往越来越多,越来越密切,这使得居于社会底层的宗法家族的凝聚力越来越低。那么,依靠什么将中国人凝聚起来呢?填补宗法家族权力的衰退呢?自由平等的思想能挤入进来吗?应该说有过这种企图和尝试,但力量太微弱,完全失败了。为了抵御外侮,“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启了反对“父权”与强化“君权”序幕,“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启了中国近现代弱化个人与家庭的联系,而强化个人与“君权”的联系这一进程,最终用专制权力代替了宗法家族权力。因为近代中国社会在意识的深层里仍然秉持“君权至上”的核心价值。虽然辛亥革命终结了“家天下”,但专制权力仍然以变异了的形式存续在中国社会中,并凭借从西方引进的技术与组织手段得到了强化,经过一系列的旨在强化“君权”的思想政治运动和争夺专制权力的战争,最终演化成为一个“政教合一”,“君权”独步天下,将权力末端延伸到乡村的政治制度,我姑且称之为“党国制”。
与郡县制相比,“党国制”有两个显然的不同。一是郡县制中,宗法权力虽然仍然位于君权之下,包含于君权之中,必须服从于君权,但仍有相对独立的运作空间。臣民可以拥有对土地实际上的占有权和控制权。虽然名义上土地仍归君权所有,君权也拥有最终的所有权,可以随心所欲地抄查民产,但臣民在大多数时间内仍能相对稳定地拥有与占有地产;而在“党国制”下,就不可能了。农民连土地经营权都没有或者受到干涉。党国制下,只有一种政治权力,就是君权。通过“农村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民众也没有了对土地的实际占有权和控制权,“君权”直接控制了所有的地产和资源。第二个显著区别是,在郡县制下,儒家思想价值是相对独立稳定的,是与“君权”相分离的。皇帝虽然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但却掌握不了思想话语权。思想话语权掌握在读书人手中。这并非皇帝不想掌握思想话语权,而是他不能。因为他必须依赖宗法家族权力来支撑君权,他缺乏直接控制基层社会的技术组织手段,所以只好保留读书人的思想话语权,为之所用。秉持儒家思想的读书人虽然维护君权,但这个权力的界定却是由读书人阶层或者说士大夫阶层来界定与解释的,而且对民众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但在“政教合一”的“党国制”下,作为传统社会读书人转型的知识分子,在“延安整风”运动后彻底丧失了思想话语权,丧失了对民众的影响力与权威性。思想话语权被君权通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剥夺掌握了,从而实现了专制权力与思想权威的同一化。可以说,“党国制”是中国专制社会的最高阶段,在“文革”中达到巅峰,真正完全实现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所以,至今为止的中国历史就是专制权力不断集中与强化的历史,这便是中国历史的“主旋律”。
确实,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一个人实现过自由;在接触到西方文化之前,也没有一人对自由的真谛有所窥见。但这不等于说,中国人就没有对自由的需求、没有对自由的热爱、没有对自由的渴望和没有对自由的追求。只是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中国人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没有得到发掘,没有得到引导,更没有得到过广泛深入的宣扬。虽然道家的主张不能称之为对自由的追求,但毫无疑问是对专制的反感、反对与逃避,这就潜藏着对自由的追求,只不过它以摒弃社会关系和降低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方式错了。
我们现在和将来所要做的,就是要在现代高度组织化的社会中实现自由平等与民主。这首先就需要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接受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念,让自由民主成为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成为共识,并贯穿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去。这样自由民主制度才有可能达成,才有坚实的基础。我相信中国人同样可以用自由凝聚起来,而代替专制权力将我们吸附与捆绑在一起。
200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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