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穎詩 ➜ 被出版的傷痕──魯迅的離題、停筆與補遺|第24期|Let's Write More Notes|
(原文刊載於Sample雜誌IG)
為什麼要書寫?為什麼要出版成書?也許因為書本具有物質性,能成為記憶的媒介。 #魯迅 的文字產量極豐,他的雜文、隨感往往回應時局;具有豐富編輯經驗的他,也「必定知道」需要寫出一篇怎樣的文章才合乎編輯的要求。魯迅的寫作表現向來相當穩定,在這種情況下,他筆下那些偶然的錯誤便變得更加觸目。那些讓他驚惶失措、不得不打斷寫作行為的特殊事件是什麼?而那些斷簡殘篇,又反映出他怎樣的寫作狀態和編輯意識?
在〈#無花的薔薇〉系列中,曾多次出現魯迅對寫作的自我否定,反映其思緒混亂、矛盾的狀態:「⋯當我寫出上面這些無聊的文字的時候,正式許多青年受彈飲刃的時候。嗚呼,人和人的魂靈,是不相通的。」「以上都是空話。筆寫的,有什麼相干?實彈打出來的卻是青年的血。」魯迅雖然離題,卻未有停筆;他放棄了原定的寫作計劃,轉而集中寫三一八慘案。他講述慘案事實、傷亡人數,譴責段祺瑞政府虐殺青年學生;詛咒屠殺者滅亡、必有報應;以及抒發悲慟之情。〈無花的薔薇之二〉的中途離題,開展了另一個脈絡,即他筆下的「革命青年之死」。隨著自身的年齡增長,受害者終於由同輩變成後輩,而極權不斷加諸於他的切膚之痛,反覆加深成為難以癒合的創傷記憶,往後也是他寫作的一個重要母題。
魯迅身為專業作者,他大可以棄寫、改掉、補寫,但他為何罕有地以未完的面貌,將〈做古文和做好人的秘訣──夜記之五(不完)〉收入他自己編訂的《#二心集》?為何偏要以突兀的模樣,將該文收入集子中?在文章中,他堅持記錄下來的按語,把這篇文章由上半部的公共性,轉成一種私密性的書寫:「現在去柔石的遇害,已經一年有餘了,偶然從亂紙裡檢出這稿子來,真不勝其悲痛。我想將全文補完,而終於做不到,剛要下筆,又立刻想到別的事情上去了。」
魯迅的文章之所以沒棄掉,是因為約稿的編輯已然過世。柔石作為左翼作家聯盟的其中一員,在一九三一年於上海被國民政府特務逮捕,不久在龍華被秘密槍決。在白色恐怖時期,由拘捕到處決的消息皆被封鎖相當常見。因此,魯迅在從書信中得知這個突如其來的死訊後,一時陷入失語。該如何悼念亡者?他決定書寫:因為書寫相當於刻記,以文章作為逝去的生命的證明,可以使回憶與名字永遠存留,交托給未來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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