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主」的召命 – Doing 篇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屬我的僕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把他們從埃及地領了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利未記25:55》
活出「屬上帝」的呼召,不單止是一種「身份」的呼召,亦是涉及生活倫理的呼召。
《利未記》是關乎上主的子民如何與祂保持親密、良好的關係。可以分為三部份:1-9章,獻祭—親近聖潔的上主;10-16章,潔淨—維持上主的臨在;17-27章,生活—活出上主同在的生活。(黃儀章,聖潔神的臨在—利未記的神學信息)
《利25:55》作為利未記23-25章的結語。這3章聖經透過詳述如何遵守節期、安息日、安息年、禧年,帶出屬於上主的子民,在一年的生活中,如何活出與上主同在的生活。
節期及安息日提醒屬主的子民,生活勞碌所得是出於上主的救贖與恩典。這恩典不單關乎個人,亦與土地的安息、貧窮人的安息、奴婢/寄居者的安息,息息相關。
要活出「屬上主」的召命,就要以上主為人生的中心來重新評估生活:自己勞力所得之物、關懷大自然、貧窮人/寄居者是否得著安息。
「屬上主」的生活,是在工作的場所尋求上主的臨在、在家庭中活出上主的同在、面對環境惡化實踐上主的同在、關懷貧窮寄居者能體會上主的同在。
活出「屬上帝」的呼召,不單止是一種「身份」的呼召,更是一種倫理生活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