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朋友的公众号最近在组织一个讲座,请了一位通过熟人介绍的华人买房贷款专家线上讲课。之前讲座广告里宣传的是无录播,有安排在线问答时间,课件会以pdf形式与听众分享。
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要听到朋友对这位专家的吐槽,说和她打交道中的各种问题,例举如下。
试讲:“为什么要试讲?你相信我才请我的呀,你必须相信我能讲好。”
因为朋友和这位讲课人没有打过交道,她想着之前和她一起测一下zoom的使用,然后看一下讲课的进度把握什么的,这样心里有底些。毕竟是收钱的课,应该对听众负责。
按这个提议让讲课人觉得受到了侮辱。那行,不试讲也行,就算是相信她了。
现在的情况是,后天就是正式讲课了,讲课人的课件还远没准备好,而且还倒出了满满的抱怨,说都是因为讲这次课才费这么大力!
朋友的心悬了起来— 我表示理解。我要给学生讲课的,每次我都要提前一两天熟悉我的课件,课件本身是更早前就准备好、更新好的。这个讲课人得有多自信呀!
再说,费力?合同不是你自己签的么?你不愿意干也没人拿枪逼着你呀。
录播:“这我也是主办人呀,我怎么就不能录播了?”
事实是,她作为合同乙方,是主讲人,不是承办人,更不是主办人。
广告上承诺说不录播,就不能录播。她自己是知道广告内容的,也转发了。但这个讲课人现在耍赖说,录播是底线。不录这事情就办不成。她还计划把录播内容放在她的公众号里,做广告用。
欢迎度:“你们怎么才15个人报名?下次不到50人,我不讲的。”
后来报名人数上了50了,又来了一句:“怎么才50个人?下次不到快100我不讲的。”
这位姐姐还说,“我随随便便就能拉个一两百人”。但是,姐姐,你那是免费的。你要付费上课,看看还有这么多人去不?
再说,她也在自己的圈子里转发广告了,也没见拉来任何听众。
这么损合作者,有意义么?
“为什么要给你们PPT? 这是我的材料呀?要是通过分享,商业竞争对手偷我的信息怎么办?”
课件分享,是之前就说好的。广告里也写明了。里边的商业秘密无非是她和哪些银行合作,这在设计课件的时候很容易隐去。不知道这一点她怎么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
这位姐姐有自己的买房投资咨询公司,欧洲这边拿的硕士学历。看这些硬件,似乎还不错的样子。但是没有合同精神,没有合作精神,嘴巴那么碎、那么损,找她当投资顾问也真是惨了。 我提醒朋友要告知她的读者,公众号作为组织讲课的平台,对听众是否找她做买房咨询不便做出推荐,建议各位自行决定。 我也建议朋友,和她的团队商量一下,究竟团队的底线是什么,这样才可以和这位胡搅蛮缠的讲课人谈判。假如就是想糊弄完、让这位讲课人赶紧走人,那就录播吧—即使违背了广告的宣传内容,冒犯了听众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有一件需要做的事情是,去咨询听众的反应,只要有人坚决不同意录播,又不同意退课的,那在朋友的位置,就必须得捍卫这些听众、也是自己的读者的权利了。那就只能采取另外一种做法,就是坚决捍卫自己广告内容,她要不干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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