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
Jerome
2022.7.19 香港法庭新聞匯編
焦點:首宗示威限聚令案上訴 勞動節政總請願罪成 梁國雄等 8 人指裁判官出錯、控罪違憲;校巴 2021 年沙田大涌橋路失事衝入單車徑 司機認危駕判囚 5 月;沒備妥立法會選舉廣告供查閱 鄧飛稱大意入稟要求豁免刑責
交通糾紛被人惡意逼車?一招告到對方求你放過他!
逼車如果是發生在車流量大、車速較快的情況下如:尖峰時段、高速公路…等,可能會嚴重影響其他駕駛人行使的安全,就有可能成立*******,並非一定要發生意外才能成立,而且是屬於俗稱的公訴罪。但反過來說,如果是在道路人煙稀少、超速緩慢的地方,或是逼車時間較短暫,就很難成立此罪,可能會視逼車強度以****或檢舉來處理。
「指差確認」是防止意外發生的神機制!
https://hitek.fr/bonasavoir/pourquoi-trains-japonais-aussi-ponctuels_983有一年去日本旅遊時,我搭乘香草航空到達東京成田機場,出關後需乘坐接駁巴士從第三航廈到第二航廈...
連軸轉
似乎在台灣,比較少用這個詞。大致就是形容像是熱鍋上的螞蟻一般,忙的不可開交似的。離開上海的前一天晚上,跟阿保哥聊了一場深深的心靈對話後,隔天果然精神略有不濟。(有關心靈對話:游子的飄泊歸宿 https://matters.news/@jerome/游子的飄泊歸宿)在訂了機票的同時,也預約了送機的車子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