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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40510

資料治理法簡介

歐盟《資料治理法》於2023年9月24日生效,旨在建立安全的資料共享環境。其立法特色包括「資料利他主義」,允許個人或企業在自願且無償的情況下共享數據,以實現公共利益;以及「資料中介服務」,透過單一資訊點與單一近用點提供透明且安全的數據查詢與共享機制。

孫生:「我當下沒有感受到她有任何不舒服」為何還成立性騷擾?成立性騷擾罪的關鍵要件是什麼?

網紅反骨男孩孫生於2024年7月與女性友人聚餐時,竟在店外抽菸期間多次拍拍打及觸摸女性友人臀部,四後遭法院判決性騷擾罪成立,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如何成立性騷擾,法院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 董事長吳東昇是否要負責?

關於日前台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案,目前釀成4死逾30人輕重傷,究竟新光三越董事長吳東昇是否須為民眾傷亡之結果負刑事責任?

歐洲資料法簡介

歐洲資料法於將於2025年9月適用,旨在促進數據共享、保護企業與消費者的數據權利,確保數位市場公平競爭。DA重點在於數據存取與共享,企業不得壟斷設備數據,並確保資料近用性與互通性,減少技術壁壘。其重要性體現在數據已成為網路平台與AI發展的核心,並與個資保護法規互補,共同完善數位時代的非實體財產權架構。

數位市場法簡介

數位市場法(DMA)是歐盟數位戰略的一部分,於2022年11月生效,旨在規範大型科技公司(守門人)的行為,確保公平競爭並促進創新。守門人需符合特定市場影響力與財務門檻。DMA以事前監管取代傳統反壟斷措施,禁止不公平競爭、強制開放平台與數據存取,並限制濫用數據行為,違者最高可罰全球年營收20%。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簡介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由NCC於2022年提出,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旨在促進數位通訊自由並建立可信賴的網路環境。數中法與DSA相似,但更強調網路平台內容自律與資訊限制令制度。然而,該法案因適用範圍過廣、對中小型平台負擔過重、資訊限制令的法律疑慮及行政裁罰過苛等因素,引發業界反彈,最終未能立法。

數位服務法簡介

數位服務法(DSA)於2024年2月17日生效,旨在加強網路平台的責任,確保資訊透明與安全。DSA依平台規模施加不同程度的盡職調查義務,違規者最高可被罰全球營收6%。雖然目前僅適用於歐盟,但其影響可能如GDPR般擴及全球,台灣業者亦需關注。

散布「性影像」修正草案評析 -「處罰」還是「保護」?傻傻分不清楚?!

近年來幾件受矚目的網路色情犯罪引起關注,日前,草案最終版本經行政院會審議通過準備送立法院審閱。政府終於意識到網路色情犯罪問題的嚴重性,固然值得欣慰,但行政院真的準備好了嗎?還是只是交代社會的應急措施?

What if…鄭捷被判無罪?

浩大的Disney Marvel英雄宇宙正在為了「多重宇宙」進行積極佈局,其中衍生影集「What if…?(假如…?)」從平行世界誕生了無限可能,引人遐想。筆者想藉由同樣的方式帶大家認識今年2月18日新修正的「監護處分與暫時安置」制度,「假如」鄭捷於2016年當年沒有被判決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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