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的原意其实是“天下为王公所有”

陈家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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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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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最喜欢“天下为公”这四个字了,成了他的金字招牌。孙中山宣称中国古代“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就是他倡导的三民主义。例如1924年,孙中山在《三民主义》演讲中说:“真正的三民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他与人相谈甚欢,一高兴就会写个“天下为公”的条幅赠送给宾客,例如赠给冯玉祥,赠给张学良。据不完全统计,孙中山写了不下三十多件“天下为公”的条幅。

独裁者喜欢“天下为公”这句话是有缘由的。因为“天下为公”的原意就是“天下为王公所有”。

“天下为公”语出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孔子对弟子子游说,

“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实际上,孔子所向往的大同社会就是马克思所描绘的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力水平低,没有剩余产品,还没有产生家庭和私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家庭和私有制起源于出现剩余产品的解释还是很有道理。当然,他们也是提取了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原始共产主义就是群婚制,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同抚养下一代和赡养老人。毛泽东搞的人民公社就是这个套路。但还没有极端到“共妻”。极端的共产主义者是主张“共妻”的,也有这方面的实践。比如美国就曾有一个“欧奈达公社”,搞共产共妻,还持续了相当长时间。

原始部落共同劳动的成果如何分配呢?就由部落的首领来按地位、贡献和需要程度来分配。《史记》里记载了陈平的分肉事迹,可略见一斑。“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甲骨文“公”即来源于部落首领分食物的意象。“公”由“八”和“口”构成。“八”是分配的意思,“口”指吃进嘴的食物;合起来,“公”就指分配食物的部落男性首领。进入狩猎时代,部落首领就是男性了。

随后,“公”的涵义演变成王公,公爵、主公等,就是非常有地位的男子。公子和公主中的公,也是这个意思。“鸡公”这个词也能体现出其中的意味。一群鸡里总有一只鸡公,把其它公鸡都打败了称王称霸,趾高气扬,交配和进食都排第一。

所以,孔子所言“天下为公”,就是天下的物产,大家共同的劳动成果由“公”来分配,或为“公”所有的意思。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同义。但有了剩余产品,出现私有财产和家庭制度后,“天下为公”就过渡到“天下为家”了。“天下为家”就是“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自己顾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自己养,自己的劳动成果自己享用。

孔子认为人类由“天下为公”过渡到“天下为家”,是由于人们道德水平下降了,“大道既隐”。这就没有马列的解释过硬。后来,“公”又衍化为“公共”的含义。有了剩余产品了,但也不完全分配给各个家庭,余下的就由“公”保管。“公”保管的食物就是大家的共同财产。“公”就具有了公共的含义。这就很像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集体收获的粮食,并不全部分配给社员,先要给国家交公粮,然后还要将一部分由生产队集体统一留存,剩下的才按社员的工分进行分配。但实质上,生产队的公共财产完全由生产队长这个“公”来支配。“公家”这个过去指诸侯家的词,就被社员来指生产队集体。“公家”理解为“公共的家”或“生产队长家”都通;“公家财产”理解为“公共财产”和“领导家财产”都通。结果都是一样的。

所以,将“天下为公”的“公”理解为王公也好,理解为“公共”也好,最终结果是一样的,共同的劳动成果都是由最有权力的那个人来掌管和分配。

2025年2月9日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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