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寫給一年的開端
時間,什麼時候我們會想起這兩個字呢?在大多數的日子,我們持續生活著,一天過著一天。我們忘掉了時間的存在;或者說:我們不會去特別的注視到「時間」,注視到它就在離自己和別人最靠近的地方。
可是,有時候會出現一個日子:也許是我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們愛與歡喜、或悲傷的日子。或者不過是件很小的事:讀到書裡的一句話、電台或Podcast裡有人這樣說、或新聞媒體閃過的一個小標;我們開始沉思,反省的用我們的意識進入自己的「時間」,要發掘這個離我們最近的感受(即時間)究竟是什麼,又有什麼意義。什麼是它的、也就是我的來源、方式、與去向。這樣,時間就不會只是一個詞語的、概念的問題,而是我們自己的問題、是我們存在、意義、和感受的問題了。
關於這個廣闊的問題,也許我不能把它一次談完;或者此有——能夠自覺的,突然發現到、領悟到自己生活在時間中的存有者——也是不可能完全明白、窮盡這個問題。我們只能用自己的角度、自己的經歷、和自己生存的脈絡,和自己與周遭其他人、生命、物質的一切聯繫,來部分的領略時間的內容。說我們只是「部分」的領略時間的內容,那就是說:時間裡不只有我們,還有在我們身邊、我們卻很少重視到的東西;是空氣的時間、陽光的時間、土壤的時間、或是某些人的時間。也不只是我們身邊的一切,還有我們從未看過、從未聽過、也想像不到的東西;但也許,它已經以我不知道的某種方式,不知不覺的影響了我的環境、我的生活、以及我自己。
什麼是「我自己」?我是誰?
時間帶著我們,一步一步的、個別的走到其他一切的面前。時間也帶來了我的一切。其實,這個時候我們或許會發現:從來沒有單純屬於「自己」的時間。時間總是走向某個別的東西,變化的自己、未來的自己,和我們被身邊的一切所影響、同時我們也自覺的或不自覺的讓其他事物產生變化。我的時間,也是別的事物的時間;時間指向「共通」。不是抽象的「共通」,而是我們實際共存、互相影響、一起變化的這個世界。
在時間裡,我們發現「自己」從來不單單只是指我自己、我所需求和擁有的一切,也不只是談到我自己生命的意義;「自己」和別的事物活在同一個場所,參與的擁有同一個存在。那就是說: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生活的意義,當然不是別人的,別人也無法承擔;但同時,「我」和世界的變動一起生活,「我」生命的意義不是停留在出生的那一刻,或生命中的某一個特定的時刻,而是在每個當下,我為自己重視的一切所做的決定。
2023/1/19
參考文獻
羅光:〈生命哲學的時間和記憶〉,《生命哲學.再續編》,《羅光全書.冊二》,臺北市:臺灣學生,1996年。
馬賽爾(Gabriel Marcel)著,陸達誠譯:〈我的基本進言〉,《臨在與不死》,臺北市:心靈工坊文化,2021年。
關子尹:〈《形而上學導論》一書透露的「存在」問題〉,《徘徊於天人之際:海德格的哲學思路》,新北市:聯經,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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